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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美難引渡 無社區聯繫 官指何志平背後財力強 第3次拒絕保釋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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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9日 10:36
2018年05月19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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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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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何志平一方雖然抵押家人兩個香港物業及加碼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現金抵押,但法官認為何志平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有較高潛逃風險,加上他獲華信財政支持,任何資產抵押都難以確保他重返法庭,再度拒絕其保釋申請。
記者:陳建平
何志平一方上月提出以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擔保金作其中一個保釋條件,當中200萬美元為現金抵押、400萬美元為香港物業抵押,餘下400萬美元由5名擔保人負責。
開庭前,何一方把5名擔保人負責金額減至300萬美元,400萬美元為香港物業抵押保持不變,200萬美元現金抵押則增至300萬美元,以增加獲批機會。
何一方開審前加碼抵押
法庭在紐約時間5月17日下午3時開庭審理,法官在庭上重申,保釋裁決有兩大考慮,分別是何的潛逃風險及有否任何保釋措施足以確保何重返法庭受審。在潛逃風險方面,法官認為社區聯繫始終是有效防止潛逃的條件,但何在美國並無任何社區聯繫,難以予人信心。
最高法官又指,根據控辯雙方提供的量刑指引,何志平要面對10年以上的監禁,對一個68歲的人而言是甚長的刑期,加上何有足夠財力,其潛逃風險因應刑期會有所增加。
保釋措施方面,法官指即使何在家軟禁,對法庭也無說服力,因他本身在美國並無「家(home)」,強調「家」非單純指住所,而是須有家人聯繫,才能有效防止潛逃。
至於何志平自願佩戴的電子腳鐐,法官表示,過去案例都有顯示電池有時會耗盡,令被告有機會逃走,並不完全可靠。
何志平提出自願放棄在全球拒絕被引渡的權利,不過法官指無論是這種豁免(waiver)抑或美國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均對政治案件作例外處理,因外界有言論指此案涉政治因素,所以難以確保何會被成功引渡。
至於何審前一再加碼的現金及物業抵押,法官指何的律師費現由中國華信能源支付,認為華信明顯正在支援他,難以評估何背後財力有多強。她又指何的家人既能一再拿出金錢作抵押,同樣亦能向何提供金錢作潛逃。
何志平將家人的兩個物業作抵押,法官雖然認為有一定作用,但她強調抵押物業的重點是對被告產生「道德勸說(moral suasion)」作用,即希望被告為免家人遭牽連而放棄潛逃;但以何背後難以評估的財力,法官認為不排除有人可以補償其家人,加上充公境外物業耗時,因此認為此法亦無法防止何潛逃。
何志平聽到判決後未有太大反應,休庭後逐一與律師握手,其辯護律師Levander輕拍其肩膀安慰,離開前亦有望向庭上的記者微笑。何志平將會繼續還押大都會懲教中心,根據早前訂下的時間表,案件排期在今年11月5日正式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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