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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長涉私吞危險品證物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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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2日 07:20
2018年05月12日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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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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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附近空地5年前被發現661公升燃油等危險品,但負責處理的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監守自盜,沒依規定將物品交警方,並向處方訛稱物歸原主。涉案高級消防隊長被廉署拘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交替性的盜竊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獲准保釋候審。
包括661公升燃油
被告何廸希(45歲)被控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14年2月14日至6月25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盜竊罪則指他於2014年4月24日盜竊屬於消防處的財物。
廉署是接獲消防處轉介而展開調查,被告於案發時負責處理一宗於2013年7月30日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附近空地的危險品發現案,他檢取了有關物品。
該批物品包括661公升燃油、18個金屬桶、一個發電機及兩套泵、喉管及噴嘴,最初存放沙田消防局危險物品儲存倉庫,等候移交警方,但被告於4月24日取去該批物品後,訛稱已將物品移交長沙灣警署一名警員,後來又多次訛稱該批財物已物歸原主,而物主亦在一張正式收據上簽署確認。案件押後至7月6日答辯,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2117/18
■記者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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