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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控方案情指,死者陳曼儀與被告莫俊賢於2012年11月成為情侶,但翌年9月被告虐打她,兩人感情破裂,不久便分手。被告在9月虐打及恐嚇陳,被判以1,000元自簽保守行為12個月。陳欲與被告斷絕關係,不准被告踏足她的家,還封鎖被告的facebook賬戶,但被告改用新賬戶監視陳的生活,並發現對方結識了新男朋友。
被告跟著查出陳的更表,?選了12月4日下手。陳本來在12月4日須飛往長沙,接著兩日都是休假,7日復工飛往上海。被告跟隨其他住戶進入荃灣荃威花園大廈,埋伏在陳門外約40分鐘。陳穿著空姐制服預備出門,被告趁陳開門便衝進單位,然後在單位內殺死她。
綜合庭上證供,陳似乎有激烈掙扎,睡房的門鎖被撞鬆了,被告的頸亦有傷痕,但正如被告所言「佢(Arbe)唔夠我大力」。法醫估計陳遭被告用頸巾勒斃。被告殺人後將屍體藏進衣櫃,然後將她的個人物品藏起來,營造出她上班工作的假象。被告在12月6日向好友曾善賢透露早有殺人念頭,並指出於妒忌心和佔有慾殺人,更引用小時候曾經將玩具掉落街,也不讓給堂妹的故事,「我得唔到嘅嘢,都唔會畀人」。被告在12月7日潛逃內地。
被告出庭自辯時說出另一版本,他稱陳為人霸道和脾氣不好,試過「出軌」夜會機師。案發當天他與陳約好取回一些個人物品,他借機上門箍煲。他成功箍煲後,卻從陳的手機偷看到有人稱呼陳為「老婆」,質問下空姐更嘲諷他「係玩X你呀,俾佢搞好過俾你搞啦,你都冇X用」,又先扼着被告的頸搶手機。被告稱「好嬲好嬲」,於是反扼陳的頸,腦海一片空白,醒來發現殺了人。然而根據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不相信被告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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