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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借貸35萬全數交出 特赦證人 月入1.2萬 1.1萬給阿T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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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0日 07:40
2018年04月20日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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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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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石棺藏屍案】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昨續審,首被告「阿T」疑避免洩露在台行蹤,「着草」前向一名相識多年友人借護照在當地租屋。友人昨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阿T,憶述曾兩度被騙往財務公司及銀行共借貸35萬元,並交予阿T投資,還需每兩個月交1.1萬元給阿T代他還債。他坦言因貪圖1,000元車馬費借出護照,不清楚此舉等同犯法。
記者︰楊思雅
在酒店餐廳任部長的廖健國供稱,他2007年認識首被告曾祥欣(阿T),阿T兩年後稱可幫手搞投資,成功游說他向兩間財務公司借15萬元交予阿T。惟3個月後阿T指「投資經理走咗,啲錢冇晒」,廖指他當時「好嬲,唔知自己點做」,惟有慢慢還債。
翌年,阿T重施故技游說廖向星展銀行借20萬元,揚言「借咗之後就唔使還之前爭嘅債」,廖無奈指由於他無錢,惟有相信阿T並將所借的20萬元交予對方,藉此抵銷欠債。他指阿T事後曾給他8,000元,他之後則定期交出1.1萬元給阿T,讓阿T處理債務,每當他收到追債信和電話,阿T便吩咐他「唔使理啲信、唔使理啲電話」。法官一度問廖,他多次謂無錢,如何定期交出1.1萬元給阿T,廖坦言月入僅1.2萬元,「轉咗錢畀佢……得返幾百蚊」。
借護照予被告在台租屋
至2016年3月初,阿T致電問他借工作證,承諾「會畀番張11萬嘅支票我,賠償番之前嘅損失」,他即答應,惟阿T給他的支票從沒兌現。同月10日,阿T在機場致電問他借護照在台租屋,答應給1,000元車馬費,廖指「因為其實我好想要錢,所以搭的士去畀佢」。
廖透露認識本案餘下被告劉錫豪、張善恒,亦認識小草何菱瑜。法官問他曾否與小草單獨約會,或兩人是否男女朋友,廖一一否認。法官其後表明以下問題或較私人,問他為何這麼需要錢,廖坦言︰「因為我喺單親家庭長大,我老竇又唔係好多知識,想賺多啲錢,就係咁簡單。」法官強調沒任何意圖冒犯,只欲了解眾人關係。
阿T代表大狀問廖,為何他一而再、再而三相信阿T,並將錢交予對方,廖表示「曾經唔相信佢」,但「因為我搵唔到朋友同我傾訴呢個問題」。他承認不知阿T有否替他還債。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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