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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FBI非法蒐證 何志平申請禁止千封電郵呈堂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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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0日 07:43
2018年04月20日 07:4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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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行賄案有新發展。何的代表律師向法官致函,指聯邦調查局(FBI)在拘捕當天以非法手段要求何說出密碼,成功解鎖其手機搜證,其後處理電郵搜查令的手法亦不合程序。因此辯方要求法庭禁止相關手機資料及數千封電郵呈堂。由於此案多個證據都與電郵有關,若相關資料無法呈堂,或增加何脫罪的機會。
取密碼為iPad華為手機解鎖
至今仍在紐約還柙的何志平,日前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官提交一份提案,要求禁止部份證據呈堂。律師指,去年11月FBI探員拘捕何志平時,在未向何宣讀「米蘭達警告」(Miranda rights)前,就要求他說出其iPad密碼,原因是探員要將iPad轉為飛行模式及關機。其後探員卻以該密碼解鎖何的華為手提電話並蒐集證據,至今一直無向法庭披露此事。
美國法律程序規定,執法部門在訊問疑犯前,必須先向他宣讀「米蘭達警告」,告知疑犯有權引用憲法保持緘默及要求律師協助;若沒有宣讀,相關供詞不能採納為證據。
辯方律師表示,由於FBI逃避憲法約束,以不法手段取得密碼,所以其取得的華為手機資料不可作為呈堂證據,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辯方又引述案例,指法庭在同類事件中也曾裁定相關證物無效。
另外,FBI亦以搜查令取得5個與何志平相關電郵賬戶資料,包括數以千計的電郵內容。根據法律程序及案例,執法部門必須在合理時間內覆核以搜查令取得的資料,並將與案件相關及不相關的資料分開,後者必須排除在案件以外。
辯方表示,FBI早在2016年6月已開始以搜查令查看何志平的電郵,但21個月後的今天仍未覆核,意味許多與案件無關的私人電郵仍在FBI手上。辯方認為此舉違反憲法及搜查令條款,因此要求法官禁止一切相關的電郵呈堂。法官及控方暫未回覆。
翻查控罪書內容,FBI解釋何志平涉及的罪行時,多次引述何與他人的電郵紀錄作為證據,例如在涉行賄烏干達政要事件上,雙方曾以電郵討論收錢的戶口及後續的合作大計;換言之,若電郵紀錄不能呈堂,或會增加何脫罪機會。
■記者陳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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