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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路政署及勞工處早前被政府基建工程的建築工人投訴,指兩部門處理地盤吊運安全投訴不當。申訴專員公署一查之下,發現路政署作為監管部門,竟對安全法例一知半解,亦未重視勞工處意見;兩部門溝通機制亦形同虛設。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大量基建準備上馬,職安情況令人憂慮。
漠視勞工處警告
涉事建築工人向公署投訴指,前年12月在地盤內,曾不慎走入吊運機器範圍,幸及時被喝止。當時承建商沒有按要求圍封吊運範圍及安排安全人員當值,工人因而作出投訴。路政署跟進投訴時,認為承建商已按法例及合約規定施工。工人於是再向勞工處投訴,勞工處人員突擊巡查時,發現工地沒有圍封吊運區,未有適當將人機分隔涉嫌違法,並通知路政署。但一個月後,勞工處再巡視,承建商仍然沒有採取合適安全措施,勞工處明確通知路政署,承建商已經違法,承建商才作出修正。
劉批評,路政署作為工程監管部門竟不熟悉法例,同時沒有正視勞工處作為執法部門提出的意見和警告。公署認為投訴人對路政署的投訴成立,而勞工處則另有缺失。她指,兩部門是管理地盤安全的重要部門,有充足溝通機制卻形同虛設,對安全條例竟有不同理解。
■記者鄭啟源
漠視勞工處警告
涉事建築工人向公署投訴指,前年12月在地盤內,曾不慎走入吊運機器範圍,幸及時被喝止。當時承建商沒有按要求圍封吊運範圍及安排安全人員當值,工人因而作出投訴。路政署跟進投訴時,認為承建商已按法例及合約規定施工。工人於是再向勞工處投訴,勞工處人員突擊巡查時,發現工地沒有圍封吊運區,未有適當將人機分隔涉嫌違法,並通知路政署。但一個月後,勞工處再巡視,承建商仍然沒有採取合適安全措施,勞工處明確通知路政署,承建商已經違法,承建商才作出修正。
劉批評,路政署作為工程監管部門竟不熟悉法例,同時沒有正視勞工處作為執法部門提出的意見和警告。公署認為投訴人對路政署的投訴成立,而勞工處則另有缺失。她指,兩部門是管理地盤安全的重要部門,有充足溝通機制卻形同虛設,對安全條例竟有不同理解。
■記者鄭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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