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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石棺藏屍案】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特赦證人「小草」接受辯方盤問時續憶述案發經過,「嗰陣時嘅嘢,我唔想記得都唔得」,當提到被迫「着草」往台灣時多次泣不成聲,指遭3名被告輪流監視,沒機會逃走。辯方指兇案現場找到一個內含中藥殘渣的藥煲,直指是小草建議煲中藥辟血腥味,她直認不諱;惟對於她曾否向被告提及「如果有錢分,分啲畀我」、及首被告「阿T」稱殺死「THERE」成員可最高獲150億美元獎金的對話,她則說不記得。
記者:楊思雅
小草何菱瑜第4天出庭作供,昨早作供前一度身體不適嘔吐,休息逾半小時才出庭。她昨主要接受次被告劉錫豪的大狀Keith Oderberg盤問。大狀問她出庭前有否閱讀口供紙、警誡會面謄本等,她承認有但不記得詳情,「突然之間見到就揭一揭」。大狀質疑,既然她可清楚講述兩年前發生何事,為何無法記起何時閱讀口供紙,她在連番追問下始吞吞吐吐承認:「(出庭)前一日睇過……睇咗少少……」
稱無聽過第三被告叫停手
大狀解釋,他並非想咄咄逼人、或以強迫語氣盤問,只希望確認她對本案記憶無誤,小草哭着說:「嗰陣時嘅嘢,我唔想記得都唔得喇。」
小草指她17歲中五未畢業便在cafe任侍應,月入4,000至6,000元,後來首被告曾祥欣(阿T)自稱是涉案單位業主,由於兩人「係friend」,故阿T無條件收留她,另每月支付她8,000元秘書薪金。大狀質疑她「都冇乜做過嘢」,為何仍獲支薪?小草強調曾作記錄。
大狀主動提及阿T透露次被告欲在台灣對小草不利一事,問她是否相信阿T這位朋友所言,小草指「唔信」,但「覺得佢哋遲早會咁做」,謂當時很驚。法官插口問:「即係你信首被告?」小草指:「我唔知信唔信。」法官笑言若不信便不會感到害怕,這是邏輯。小草續答:「我本身都有諗過,覺得佢哋會咁做。」
大狀再問,既然她感到害怕,何不向台灣警方求助,小草哭着答:「我一直都想走,喺台灣嗰陣時佢哋一直喺我隔籬,我冇機會,我去邊度搵警察?」她強調即使在機場,「佢哋總會有一個人喺我隔籬」。大狀指次被告曾在機場Starbucks與小草獨處,直言她根本不應去台灣,又吩咐她找機會逃走,小草哭着說:「佢冇講過。」
在前年3月4日兇案發生時,小草稱她身處閣樓、沒目睹下層發生何事,大狀問她是否只基於看見次被告將哥羅芳噴在內褲及拿內褲到樓下,便認定哥羅芳和死者張萬里受襲一事有關,小草同意。代表第三被告張善恒的大狀徐福亮其後盤問指,第三被告曾大叫「停手呀,唔好搞死人呀」,但小草稱「我聽唔到任何人講停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楊思雅
小草何菱瑜第4天出庭作供,昨早作供前一度身體不適嘔吐,休息逾半小時才出庭。她昨主要接受次被告劉錫豪的大狀Keith Oderberg盤問。大狀問她出庭前有否閱讀口供紙、警誡會面謄本等,她承認有但不記得詳情,「突然之間見到就揭一揭」。大狀質疑,既然她可清楚講述兩年前發生何事,為何無法記起何時閱讀口供紙,她在連番追問下始吞吞吐吐承認:「(出庭)前一日睇過……睇咗少少……」
稱無聽過第三被告叫停手
大狀解釋,他並非想咄咄逼人、或以強迫語氣盤問,只希望確認她對本案記憶無誤,小草哭着說:「嗰陣時嘅嘢,我唔想記得都唔得喇。」
小草指她17歲中五未畢業便在cafe任侍應,月入4,000至6,000元,後來首被告曾祥欣(阿T)自稱是涉案單位業主,由於兩人「係friend」,故阿T無條件收留她,另每月支付她8,000元秘書薪金。大狀質疑她「都冇乜做過嘢」,為何仍獲支薪?小草強調曾作記錄。
大狀主動提及阿T透露次被告欲在台灣對小草不利一事,問她是否相信阿T這位朋友所言,小草指「唔信」,但「覺得佢哋遲早會咁做」,謂當時很驚。法官插口問:「即係你信首被告?」小草指:「我唔知信唔信。」法官笑言若不信便不會感到害怕,這是邏輯。小草續答:「我本身都有諗過,覺得佢哋會咁做。」
大狀再問,既然她感到害怕,何不向台灣警方求助,小草哭着答:「我一直都想走,喺台灣嗰陣時佢哋一直喺我隔籬,我冇機會,我去邊度搵警察?」她強調即使在機場,「佢哋總會有一個人喺我隔籬」。大狀指次被告曾在機場Starbucks與小草獨處,直言她根本不應去台灣,又吩咐她找機會逃走,小草哭着說:「佢冇講過。」
在前年3月4日兇案發生時,小草稱她身處閣樓、沒目睹下層發生何事,大狀問她是否只基於看見次被告將哥羅芳噴在內褲及拿內褲到樓下,便認定哥羅芳和死者張萬里受襲一事有關,小草同意。代表第三被告張善恒的大狀徐福亮其後盤問指,第三被告曾大叫「停手呀,唔好搞死人呀」,但小草稱「我聽唔到任何人講停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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