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16歲中五生劉康去年12月參與反修改議事規則集會,因身上一把BB彈槍被捕,事隔4個月,警方上周五(4月13日)終落案起訴劉管有仿製火器,本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劉康昨回應時批評起訴不公,會如常上學以平常心面對。有律師認為律政司應對控罪有一定把握,案件關鍵在於裁判官是否信納,劉無危害公眾安寧等意圖持有BB彈槍。
記者:梁銘恩 周婷
劉康昨接受記者查詢時指,事隔4個月後終被起訴,「其實都有諗過佢會告,好不滿呢個港共政權,做咁多荒謬嘅事,終於來到我呢度」。他稱會以平常心面對官司、照常上課,透露有律師義務替他打官司,暫不評論勝算。
律師:控方有一定把握
去年12月12日,劉康身穿黑衣黑褲和口罩,到立法會外示威區參加反修改議規集會,警員在俗稱「連儂牆」的添美道及夏愨道交界發現他形迹可疑,在其側孭袋撿獲一支懷疑氣槍,當時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拘捕劉康,並且帶到中區警區進行調查。
劉康保釋後3次到警署報到,警方均以律政司未有決定為由,延長保釋期限。律師文浩正指,警方作出「管有仿製火器」控罪前,必須徵得律政司同意,相信過去數月,律政司已經對個案進行充份法律研究,亦代表律政司對是次控罪有一定把握。
《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仿製火器的管有」列明,辯方需要證明當事人管有仿製火器,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非以犯罪為目的,同時不會導致他人犯罪及危害公眾安寧,要令裁判官信納以上抗辯,才有機會「打甩」。
文浩正初步認為,若果以「帶玩具喺身」為抗辯理由,在法庭上會顯得不夠充份,「個官都會考慮時間、場合,就算你話自己冇犯罪意圖,但喺一個集會咁tense(緊張)場合,如果你唔小心打開個袋跌咗支仿製槍出嚟,係咪會造成其他後果?」
劉康去年底受訪時,曾透露家人擔心他撐港獨,「阿媽冇話唔支持,佢純粹擔心撐港獨後果,驚我俾人搞」,被問到母親的政治立場,劉說「(佢)冇乜點留意新聞」。他稱已預料所有港獨支持者都會面臨檢控,「冇可能因為受到打壓而唔做」,即使未來面對漫長司法程序,「消磨我哋嘅時間、錢、意志……面對住咁嘅政權唔應該驚」。
記者:梁銘恩 周婷
劉康昨接受記者查詢時指,事隔4個月後終被起訴,「其實都有諗過佢會告,好不滿呢個港共政權,做咁多荒謬嘅事,終於來到我呢度」。他稱會以平常心面對官司、照常上課,透露有律師義務替他打官司,暫不評論勝算。
律師:控方有一定把握
去年12月12日,劉康身穿黑衣黑褲和口罩,到立法會外示威區參加反修改議規集會,警員在俗稱「連儂牆」的添美道及夏愨道交界發現他形迹可疑,在其側孭袋撿獲一支懷疑氣槍,當時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拘捕劉康,並且帶到中區警區進行調查。
劉康保釋後3次到警署報到,警方均以律政司未有決定為由,延長保釋期限。律師文浩正指,警方作出「管有仿製火器」控罪前,必須徵得律政司同意,相信過去數月,律政司已經對個案進行充份法律研究,亦代表律政司對是次控罪有一定把握。
《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仿製火器的管有」列明,辯方需要證明當事人管有仿製火器,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非以犯罪為目的,同時不會導致他人犯罪及危害公眾安寧,要令裁判官信納以上抗辯,才有機會「打甩」。
文浩正初步認為,若果以「帶玩具喺身」為抗辯理由,在法庭上會顯得不夠充份,「個官都會考慮時間、場合,就算你話自己冇犯罪意圖,但喺一個集會咁tense(緊張)場合,如果你唔小心打開個袋跌咗支仿製槍出嚟,係咪會造成其他後果?」
劉康去年底受訪時,曾透露家人擔心他撐港獨,「阿媽冇話唔支持,佢純粹擔心撐港獨後果,驚我俾人搞」,被問到母親的政治立場,劉說「(佢)冇乜點留意新聞」。他稱已預料所有港獨支持者都會面臨檢控,「冇可能因為受到打壓而唔做」,即使未來面對漫長司法程序,「消磨我哋嘅時間、錢、意志……面對住咁嘅政權唔應該驚」。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