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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阿T負責出糧衣食住 同床但無性關係 小草:在台時次被告想賣咗我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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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14日 07:51
2018年04月14日 07:5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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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石棺藏屍案】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特赦證人「小草」續講述單位內日常及案發經過。辯方形容單位內所有人都不務正業,小草承認除秘書薪金外,衣、食、住也由首被告曾祥欣「阿T」負責,但她強調與阿T同床共枕多月,兩人絕沒發生性關係。她指3被告原先揚言打劫死者,但「講講吓,話不如殺埋阿J」,而阿T曾自言「阿J(死者)個頭3,000萬美金,我個頭5,000萬美金」;在台灣「着草」期間阿T向她透露,次被告打算聯同一名台灣人將她賣掉,她認為「賣咗我」即係「想將我殺埋」。
記者:楊思雅
小草何菱瑜連續3天出庭作供。代表首被告阿T的大狀吳政煌盤問小草時,一度觸及她與阿T的關係,小草承認除收取每月8,000元任秘書的薪金外,其衣、食、住均由阿T負責。大狀稱除上述開支外,阿T會每月額外給予小草7,000元作為家用,但她否認。大狀續指阿T有買禮物給她,小草沒否認,但強調「佢同時都有買畀其他人」。
稱男友知悉與3男同居
小草承認自搬入涉案DAN6單位後便與阿T同睡閣樓的雙人床墊,雖然她睡覺時會衣衫不整,但兩人從沒發生任何性關係,男友亦知悉她與3男同居。大狀接着問及眾人當時的生活情況,指嚴格而言所有人均不務正業,小草反駁指次被告劉錫豪任售貨員,「我有時就會返cafe」。
大狀問小草是否同意,阿T很享受有一班朋友跟隨他,並以金錢去維繫友誼,小草指「我唔清楚佢嘅諗法」,但同意阿T時常請大家食飯,亦曾支付她及第3被告張善恒到日本的旅費。
大狀又指所謂「THERE」開會,充其量只是一班年輕人搞聚會飲酒、吹水、傾偈等,更甚會吸食一些物質。小草同意會飲酒、吹水等,亦同意她和3名被告有飲烈酒的習慣,但反問何謂「一些物質」。大狀指即使被告在THERE會議上討論一些犯罪行為,「但其實冇做過啲乜嘢」,小草指「阿T有同我講佢有做,但我唔知係咪」。惟大狀接着問她對阿T的印象,難道不認為阿T「成日講大話,從來講嘅嘢都冇付諸實行咩?」小草同意。
首被告:我個頭5,000萬
當警方向小草查詢組織THERE詳情時,她當時回應「我當佢哋係吹水嘢,即係亂咁講」,並謂「開會就係大家討論吓啲犯罪活動,但從未見過佢哋執行,大家得個講字」。大狀遂問,當小草聽到阿T揚言「阿J個頭3,000萬美金,我個頭5,000萬美金」時,難道不認為是笑話一則嗎?並指阿T更笑住指殺了他便獲5,000萬。
小草稱「如果就咁聽就係笑話,但當隔籬唔止一個人附和就有懷疑」,她指次被告劉錫豪「阿豪」當時有附和,她認為「阿豪唔會呃我」。她指第3被告曾揚言要打劫阿J,「講講吓,張善恒講不如殺埋阿J,有3,000萬」。
大狀其後讀出小草部份錄影會面謄本,指小草曾向警員透露當他們在台灣逗留期間,阿T告訴她「阿豪(次被告)想賣咗我」、「阿豪同另一個台灣人想賣咗我」,警員當時問「賣咗我」意指甚麼,小草回應「想將我殺埋」,小草其後在男友陪同下到台灣警署求助。3被告被控於前年3月4日謀殺男子張萬里,聆訊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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