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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荃灣DAN6工廈前年3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三男涉以哥羅芳焗死死者後用水泥建造石棺,繼而「着草」到台灣。三人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指其中一人稱他們是跨國犯罪組織「THERE」成員,殺人後可獲2,000萬美元獎金。三人一同構思殺人和分賬,但被捕後均互推否認是主腦。控方披露整個藏屍過程,指三人建造石棺後一度欲將石棺掉落海毀屍滅迹,但因石棺太重令電梯超載無法搬離單位,終決定棄棺「着草」。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三名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和張善恒(25歲),控罪指他們於前年3月4日謀殺28歲男子阿J、即張萬里。
外籍主控官唐立品(Richard Turnbull)甫宣讀開案陳詞,便引述聖經《提摩太前書》6章9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直指本案是源於貪婪。
曾圖扯出屍體棄置但失敗
案發的約300呎工廈單位由首被告租住,內有閣樓,三名被告與外號「小草」的女子何菱瑜在單位居住,小草將出庭頂證各人。主控官指三人是組織「THERE」成員,不時商討刑事罪行;而首被告與死者阿J則認識多年,兩人有錢銀轇轕,首被告曾稱阿J欠他錢,若殺死對方,可得3,000萬元。
但案發3月4日當天,阿J則向女友稱,要向首被告追討500萬欠債用來置業,但三人早於前一晚已着手商討殺死阿J的計劃,更到觀塘碼頭視察落手地點,但因碼頭太多閉路電視而作罷。三人計劃用哥羅芳將阿J焗暈,向他注射酒精造成飲醉酒假象,以便將阿J帶離單位殺害,小草當時亦在場。
首及第3被告在阿J抵達前已購備繩、膠袋、哥羅芳等,其中一人將哥羅芳倒在次被告前女友的黑色內褲上作測試。阿J於下午1時抵達,小草指她當時在閣樓睡覺,看見次被告多次上落閣樓,拿着沾有哥羅芳內褲,不久便聽到阿J在樓下大叫「X你老母」,次被告回應「我都X你老母」,並聽到有人遭掩住口鼻的「嗚嗚」聲,後來見首被告拿着注滿液體的針筒落樓。
小草其後獲悉阿J已死,感震驚,遂在樓上假裝熟睡,偷聽三人討論將屍體扔到垃圾站,又建議為阿J放血減重並將屍體塞入衣櫃移走。主控指三人即外出買水泥、木板和沙等。當晚11時半小草離開與男友約會,三人開始建造石棺,但次被告後來往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餘下兩人繼續建棺。
小草返家時發現石棺有血水滲出,並感到室內溫度很低,首被告稱低溫可令水泥加快凝固。4天後,三被告用手推車將石棺推入電梯,但石棺太重,電梯超載,惟有抹乾電梯的血水,將棺推回單位,並決定用鎚仔將石棺敲碎,將屍體扯出再棄置但仍失敗,終決定「着草」。
三名被告互推否認是主腦
一個月後,三人於4月12日在警方陪同下返港,抵埗後涉串謀謀殺罪被捕。第3被告稱殺人是次被告的主意,透露三人是「THERE」成員,若殺死阿J可獲2,000萬美元獎金,三人遂一同構思殺人。他指是次被告動手襲擊阿J,對方用染哥羅芳的布掩住阿J口鼻達3分鐘,首被告則負責注射酒精。他自言曾為阿J進行心肺復蘇急救,但於事無補,小草謂「真係好X大鑊」,他承認因愚蠢和瘋狂而參與事件,希望可贖罪。
次被告則承認有襲擊阿J,亦有將對方手錶等財物變賣,他指哥羅芳是首被告購買,第3被告則從後箍阿J頸部,用布掩住阿J口鼻,首被告則有施針,他強調自己沒動手殺人,但有協助處理屍體。
至於首被告則指次被告才是主謀,並用染哥羅芳的內褲掩住阿J口鼻,他聽第3被告吩咐注射酒精,次被告見阿J仍有呼吸,指示他加重劑量。他指三人起初打算將屍體斬件並塞入沙發和雪櫃內,後來決定將屍體塞入櫃內、用水泥遮蓋並扔進大海。聆訊今續,控方將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三名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3歲)和張善恒(25歲),控罪指他們於前年3月4日謀殺28歲男子阿J、即張萬里。
外籍主控官唐立品(Richard Turnbull)甫宣讀開案陳詞,便引述聖經《提摩太前書》6章9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直指本案是源於貪婪。
曾圖扯出屍體棄置但失敗
案發的約300呎工廈單位由首被告租住,內有閣樓,三名被告與外號「小草」的女子何菱瑜在單位居住,小草將出庭頂證各人。主控官指三人是組織「THERE」成員,不時商討刑事罪行;而首被告與死者阿J則認識多年,兩人有錢銀轇轕,首被告曾稱阿J欠他錢,若殺死對方,可得3,000萬元。
但案發3月4日當天,阿J則向女友稱,要向首被告追討500萬欠債用來置業,但三人早於前一晚已着手商討殺死阿J的計劃,更到觀塘碼頭視察落手地點,但因碼頭太多閉路電視而作罷。三人計劃用哥羅芳將阿J焗暈,向他注射酒精造成飲醉酒假象,以便將阿J帶離單位殺害,小草當時亦在場。
首及第3被告在阿J抵達前已購備繩、膠袋、哥羅芳等,其中一人將哥羅芳倒在次被告前女友的黑色內褲上作測試。阿J於下午1時抵達,小草指她當時在閣樓睡覺,看見次被告多次上落閣樓,拿着沾有哥羅芳內褲,不久便聽到阿J在樓下大叫「X你老母」,次被告回應「我都X你老母」,並聽到有人遭掩住口鼻的「嗚嗚」聲,後來見首被告拿着注滿液體的針筒落樓。
小草其後獲悉阿J已死,感震驚,遂在樓上假裝熟睡,偷聽三人討論將屍體扔到垃圾站,又建議為阿J放血減重並將屍體塞入衣櫃移走。主控指三人即外出買水泥、木板和沙等。當晚11時半小草離開與男友約會,三人開始建造石棺,但次被告後來往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餘下兩人繼續建棺。
小草返家時發現石棺有血水滲出,並感到室內溫度很低,首被告稱低溫可令水泥加快凝固。4天後,三被告用手推車將石棺推入電梯,但石棺太重,電梯超載,惟有抹乾電梯的血水,將棺推回單位,並決定用鎚仔將石棺敲碎,將屍體扯出再棄置但仍失敗,終決定「着草」。
三名被告互推否認是主腦
一個月後,三人於4月12日在警方陪同下返港,抵埗後涉串謀謀殺罪被捕。第3被告稱殺人是次被告的主意,透露三人是「THERE」成員,若殺死阿J可獲2,000萬美元獎金,三人遂一同構思殺人。他指是次被告動手襲擊阿J,對方用染哥羅芳的布掩住阿J口鼻達3分鐘,首被告則負責注射酒精。他自言曾為阿J進行心肺復蘇急救,但於事無補,小草謂「真係好X大鑊」,他承認因愚蠢和瘋狂而參與事件,希望可贖罪。
次被告則承認有襲擊阿J,亦有將對方手錶等財物變賣,他指哥羅芳是首被告購買,第3被告則從後箍阿J頸部,用布掩住阿J口鼻,首被告則有施針,他強調自己沒動手殺人,但有協助處理屍體。
至於首被告則指次被告才是主謀,並用染哥羅芳的內褲掩住阿J口鼻,他聽第3被告吩咐注射酒精,次被告見阿J仍有呼吸,指示他加重劑量。他指三人起初打算將屍體斬件並塞入沙發和雪櫃內,後來決定將屍體塞入櫃內、用水泥遮蓋並扔進大海。聆訊今續,控方將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HCCC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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