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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浸大一批學生因不滿校方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準則不清晰,今年1月「佔領」語文中心,校方事後指控4名學生阻礙大學教學及行政、作出不恰當行為、危害大學群體安全共3項罪名。浸大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和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上周四收到判決書,前者被判停學一學期,後者被判停學8日及40小時服務令;二人表明會上訴,陳稱若上訴不果,可能會提司法覆核。
記者:張文鈴
劉子頎和陳樂行二人被指涉違反學生操守標準,上周正式收到校方紀律聆訊判決。劉被判停學一個學期,而陳被判停學8日及40小時服務令,兩人均需於本月12日前向語文中心寫道歉信;據悉另外兩名學生的處分是服務令和道歉信。劉、陳昨召開記者會表明會上訴。
校方被轟「立場」先行
陳對判決書內容感詫異,批評紀律委員會僅聽一方之詞,「判決書提到嘅案情,喺聆訊入面完全冇提過」,當中包括指他們未有聽從職員勸喻離開、以及向職員做出威脅手勢。他指,事實是職員曾說「畀你哋留低已經好好」、「你哋可以留喺度等」,反映紀律委員會有極大疏忽,變相剝奪他們申辯的機會。他強調,若上訴不果,不排除就校方聆訊程序不妥而提司法覆核。
劉子頎是民選學生代表,處分最重,他認為校方有殺雞儆猴、槍打出頭鳥之意。他擔心今次判決結果成為先例,令浸大學生往後不敢就校政發聲,或參與校內抗爭,最終破壞校內表達意見自由。他又透露,有某位高層曾向他說「冇理由唔罰,咁多人望住」,反映委員會處罰學生建基於外界壓力,而非客觀事實。
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主席黃偉國表示,校方不斷強調劉子頎和陳樂行在事件中威脅師長及講粗口,卻完全迴避校方處理危機的不足及失誤,反映領導層以「立場」先行,使大學社群成員產生了「以懲罰為名,清除不同異見者為實」的觀感。
他又稱,若紀律委員會未能以充份、相關及真確的證據判斷,而只是以選擇性、立場性、有利校方及不利學生的部份考慮及裁決的話,恐怕事件不會就此結束,學校領導層與學生關係只會進一步對立,將為浸大管治埋下計時炸彈。中大、理大及港大學生會表示,就事件討論當中,暫時未有具體聲援行動。
浸大發言人表示,有關事件的紀律程序已經完成,為保障學生私隱,校方不會透露內容。根據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小組的判決,可提出上訴。發言人重申,大學絕對尊重學生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的權利;紀律聆訊依照既定程序進行,學生紀律小組召見了應訊同學和相關人士,並聽取答辯。
記者:張文鈴
劉子頎和陳樂行二人被指涉違反學生操守標準,上周正式收到校方紀律聆訊判決。劉被判停學一個學期,而陳被判停學8日及40小時服務令,兩人均需於本月12日前向語文中心寫道歉信;據悉另外兩名學生的處分是服務令和道歉信。劉、陳昨召開記者會表明會上訴。
校方被轟「立場」先行
陳對判決書內容感詫異,批評紀律委員會僅聽一方之詞,「判決書提到嘅案情,喺聆訊入面完全冇提過」,當中包括指他們未有聽從職員勸喻離開、以及向職員做出威脅手勢。他指,事實是職員曾說「畀你哋留低已經好好」、「你哋可以留喺度等」,反映紀律委員會有極大疏忽,變相剝奪他們申辯的機會。他強調,若上訴不果,不排除就校方聆訊程序不妥而提司法覆核。
劉子頎是民選學生代表,處分最重,他認為校方有殺雞儆猴、槍打出頭鳥之意。他擔心今次判決結果成為先例,令浸大學生往後不敢就校政發聲,或參與校內抗爭,最終破壞校內表達意見自由。他又透露,有某位高層曾向他說「冇理由唔罰,咁多人望住」,反映委員會處罰學生建基於外界壓力,而非客觀事實。
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主席黃偉國表示,校方不斷強調劉子頎和陳樂行在事件中威脅師長及講粗口,卻完全迴避校方處理危機的不足及失誤,反映領導層以「立場」先行,使大學社群成員產生了「以懲罰為名,清除不同異見者為實」的觀感。
他又稱,若紀律委員會未能以充份、相關及真確的證據判斷,而只是以選擇性、立場性、有利校方及不利學生的部份考慮及裁決的話,恐怕事件不會就此結束,學校領導層與學生關係只會進一步對立,將為浸大管治埋下計時炸彈。中大、理大及港大學生會表示,就事件討論當中,暫時未有具體聲援行動。
浸大發言人表示,有關事件的紀律程序已經完成,為保障學生私隱,校方不會透露內容。根據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小組的判決,可提出上訴。發言人重申,大學絕對尊重學生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的權利;紀律聆訊依照既定程序進行,學生紀律小組召見了應訊同學和相關人士,並聽取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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