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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表決 港協主席可一錘定音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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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7日 06:35
2018年03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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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次港協暨奧委會(下稱港協)召開會員大會商討如何處分空手道總會,包括無限期暫停或暫停一年其會員資格的兩項特別議案皆被擱置,結果大會僅通過一項普通議案,並予總會一個月交代和改善。根據港協的公司章程,表決種類劃分為兩種,一為普通議案,二為特別議案,前者獲半數人同意即可通過,後者則須在席四分三人同意,門檻較高。


一般而言,港協所有表決以舉手形式進行,如牽涉人事選舉或特別要求則改為投票。港協會員大會中,35個正式屬會會員各有兩票,連同獨立人士三票,總共有73票。


倘涉奧運 僅所屬總會能投票

假如動議已於21天前提出並通知會員,開大會時獲全場過半數人同意即通過(普通議案);通過特別議案須過四分三人同意,如動議通知時間不足、即席提出,則必先獲主席同意及有超過四分三人參與者同意才能於大會上討論,其後付諸表決時,亦須再次得到超過四分三人參與者同意才獲通過。


假如出現同票,主席可投下關鍵一票;如屬舉手表決,即使主席對表決結果的裁決與事實不乎,他亦有權力「一錘定音」。此外,如表決關乎奧運,只有運動屬奧運項目的總會能投票。


■記者洪量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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