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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差 五音不全 可免責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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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17日 06:35
2018年03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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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的《國歌條例草案》寫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均屬犯罪。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執法的重點在於「公開、故意」,假設在球場內奏唱國歌時,有人非公開、非故意地「清喉嚨」而發出噓聲,就不構成不尊重;另外,奏唱國歌時如普通話欠佳、五音不全,只要並非公開及故意,亦不會有刑責。


執法重點在是否故意

政府消息人士針對不同奏唱國歌的情境作出回應,除球場噓國歌情境,不少市民擔心一旦立法,是否將來在所有場合,只要聽到國歌就要馬上肅立,否則即墮法網;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執法重點在於不肅立的行為是否故意及有否貶損國歌,又指相關條文針對的「唔係路過嗰啲(人)」;又舉例指,若在茶餐廳用膳時突然聽到電視播國歌毋須肅立,但若播歌時舉中指就很大機會犯法。


此外,如果有人在網上發佈貶損國歌的內容,政府消息人士指出,若果市民私下以其他方式奏唱國歌,又或者對國歌進行二次創作,那不會被視為犯法。不過,政府消息人士亦表示,若果該市民被他人拍攝並將有關片段於網上發佈,就有可能犯法,但責任則在拍攝者以及發佈者身上,當局有機會會對其進行檢控,該消息人士又提醒市民不要去作無謂法律測試,認為有關做法有如等待被檢控。


■記者呂浩然、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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