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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辯方求情指被告羅偉強自小喜愛柔道,對柔道界有貢獻。羅17歲才初學,20歲已在南華會擔任助教。27歲時其生涯出現波折,交通意外令他骨折及短暫失憶。他32歲時重返南華會做教練,事業轉入高峰,2003年獲邀出任港隊教練,當時約37歲,2007至2009年他三度獲得柔道總會的傑出教練獎。
辯方指本案發生後羅自知損害柔道界名譽,被捕前已向柔道總會請辭,決心離開柔道界,現時改任小巴司機。辯方呈上6封求情信,指羅受柔道學生愛戴,學生和同事對他評價正面。羅自2003年起開始在兩間中學教柔道,2005年起執教事主參加的校外柔道班,現在他已不可能重執教鞭,案底在其人生路上留下污點,警醒他不能再犯。法官聽取求情後,信納羅過往品格良好,給予減刑一個月。
■記者勞東來
辯方指本案發生後羅自知損害柔道界名譽,被捕前已向柔道總會請辭,決心離開柔道界,現時改任小巴司機。辯方呈上6封求情信,指羅受柔道學生愛戴,學生和同事對他評價正面。羅自2003年起開始在兩間中學教柔道,2005年起執教事主參加的校外柔道班,現在他已不可能重執教鞭,案底在其人生路上留下污點,警醒他不能再犯。法官聽取求情後,信納羅過往品格良好,給予減刑一個月。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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