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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政總署官員退休後轉行成為發展商,將東涌稔園村8幢3層村屋改建成為提供3萬多個龕位的骨灰龕場「東涌念園」。地政總署認為龕場違反官契下令收地,發展商入稟反對,高院早前判發展商勝訴,但政府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龕場只要管理得宜,便不屬厭惡性行業;又指村民住近大量祖墳墓碑,習慣與死人為鄰,難明龕場為何冒犯到村民。政府再敗訴兼要支付訟費。
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涉案骨灰龕場由建世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由鄭容興及黎德成持有,鄭為地政總署退休官員,曾擔任總地政主任及北區地政行政助理等職位。涉案稔園村早在80年代已成廢村,但距離百多米以外的藍輋村仍有居民。村民李先生對上訴庭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地政總署辦事不力,他承認村附近有墳墓,但都是村民先人或認識的人,「無端端有三萬幾個你唔識嘅入嚟」,他認為兩者是天壤之別。李又指外嫁女兒知悉興建骨灰龕場,現在都不敢回村居住。李指裁決猶如逼村民遷出,更賭氣地說村民惟有將土地改建為骨灰龕場,「你批得畀佢,冇理由唔畀我」。
官指村民慣與「先人」為鄰
地政總署於2015年3月指龕場是厭惡性行業,違反官契收回土地。原審法官認為理解「厭惡」一詞時,不能單純解釋為冒犯視覺或嗅覺,亦應包括居民的情感或想法。事實上本港亦有其他私人骨灰龕場,它們的運作沒有構成厭惡性行業。有藍輋村民投訴龕場影響風水,但原審法官認為無實質證據。
原審法官又認為政府呈交的證據薄弱,例如很多關注團體信件未被簽署,信件沒有實際投訴內容,聯署信的簽名真偽成疑,有村民甚至表態支持興建龕場。另一方面,相片顯示藍輋村民居附近已有祖墳墓碑,亦有來自附近稔園村的公墓,可見「先人」早已出現在居民生活中,不認為新建龕場會帶來情感不安。
上訴庭指,涉案地段沒有逼切發展計劃,相片可見,藍輋村民居外咫尺就是墳墓,然而龕場位處山谷,要看到全貌實際要走到600米外,或走到1公里外的逸東邨;即使看到龕場,外表也與普通村屋無異。
上訴庭又指,只要龕場管理得宜,便不會構成厭惡性。事實上龕場有設立規則,例如不得燒香燭、出入要由指定車接送、要預約才可進入龕場,自2015年營運,沒有收到針對營運的投訴,加上私人骨灰龕條例草案於去年3月實施,營運將受監管,確保管理得宜。
案件編號:CACV73/17
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涉案骨灰龕場由建世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由鄭容興及黎德成持有,鄭為地政總署退休官員,曾擔任總地政主任及北區地政行政助理等職位。涉案稔園村早在80年代已成廢村,但距離百多米以外的藍輋村仍有居民。村民李先生對上訴庭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地政總署辦事不力,他承認村附近有墳墓,但都是村民先人或認識的人,「無端端有三萬幾個你唔識嘅入嚟」,他認為兩者是天壤之別。李又指外嫁女兒知悉興建骨灰龕場,現在都不敢回村居住。李指裁決猶如逼村民遷出,更賭氣地說村民惟有將土地改建為骨灰龕場,「你批得畀佢,冇理由唔畀我」。
官指村民慣與「先人」為鄰
地政總署於2015年3月指龕場是厭惡性行業,違反官契收回土地。原審法官認為理解「厭惡」一詞時,不能單純解釋為冒犯視覺或嗅覺,亦應包括居民的情感或想法。事實上本港亦有其他私人骨灰龕場,它們的運作沒有構成厭惡性行業。有藍輋村民投訴龕場影響風水,但原審法官認為無實質證據。
原審法官又認為政府呈交的證據薄弱,例如很多關注團體信件未被簽署,信件沒有實際投訴內容,聯署信的簽名真偽成疑,有村民甚至表態支持興建龕場。另一方面,相片顯示藍輋村民居附近已有祖墳墓碑,亦有來自附近稔園村的公墓,可見「先人」早已出現在居民生活中,不認為新建龕場會帶來情感不安。
上訴庭指,涉案地段沒有逼切發展計劃,相片可見,藍輋村民居外咫尺就是墳墓,然而龕場位處山谷,要看到全貌實際要走到600米外,或走到1公里外的逸東邨;即使看到龕場,外表也與普通村屋無異。
上訴庭又指,只要龕場管理得宜,便不會構成厭惡性。事實上龕場有設立規則,例如不得燒香燭、出入要由指定車接送、要預約才可進入龕場,自2015年營運,沒有收到針對營運的投訴,加上私人骨灰龕條例草案於去年3月實施,營運將受監管,確保管理得宜。
案件編號:CACV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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