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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爸爸」圖灌女飲老鼠藥監兩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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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08日 06:35
2018年03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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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一個好爸爸、好丈夫面對財務與家務壓力,加上妻子因瑣事離家出走,在酒精影響下情緒失控,揚言要與一對年幼子女同死,更企圖向女兒灌老鼠藥,又扼女兒頸致她雙腳離地。涉案爸爸早前承認故意襲擊兒童罪,昨日判刑。


女兒生日寫信求情

被告女兒向法官呈上求情信,對法官表示感激之餘,又畫上蛋糕及蠟燭,自言昨日適逢是她10歲生日,希望盡早與父親團聚。法官一邊讀信,一邊會心微笑,最終判監兩年,扣減還柙期,預料被告數月後便可出獄。女兒聞訊笑逐顏開。


法官潘敏琦昨指,傷害兒童屬嚴重刑事罪行,而本案控罪最高可判監10年。法庭在考慮求情因素的同時,亦要平衡公眾期望及保護幼童的需要,不能寄望法庭會輕率憐憫。


法官又指出,身為照顧兒童的人,有責任管理好自己的情緒。現年35歲的被告於案中容許自己濫用酒精,以致情緒失控傷害年幼子女,且沒有收手,若非當時有成人出手制止,後果是災難性兼不可逆轉,被告即使受重罰亦是咎由自取。


惟法官表示,案中女兒身上有傷,但已康復,亦不用心理治療跟進;兒子則智力稍低,或未必太記得事發經過。而被告家人和專家報告均異口同聲指被告顧家,是一名好丈夫、好爸爸、好兒子,本案僅屬個別事件,他只因酗酒才失控,愚蠢犯案,家人均表原諒及支持。專家並指被告只是情緒管理不善,只要有家人和社會支援,加上戒酒,重犯機會不高。


法官斥責被告衝動及不負責任,即使面對人生困境,亦不應將情緒發洩在手無寸鐵的子女身上;更指酒精害人,會影響個人、家庭以至事業。不過,法官對被告的情況表示理解及同情,並指要考慮刑罰或會破壞被告一家。法官最終接納被告犯事與其本性不符,加上未有對女兒造成永久創傷,故判監兩年,勸勉他要做一個好爸爸,為子女一生立下好榜樣。


案發於去年2月6日。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原本從事殯儀業,月入1.2萬元,加上內地妻子任職牙醫助理,家庭收入不錯。其後被告轉行任吸塵機推銷員,以求賺取豐厚佣金,但月入卻大跌至僅5,000元,一家經濟捉襟見肘,未能繼續聘請家傭。受被告所託由內地來港看管子女的胞姊嚴詞批評被告妻子不盡責,妻子一怒之下離家出走。案發當晚,被告借酒澆愁,最終犯案。


案件編號:HCCC384/17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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