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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總工程師騙房津 獲薦做副局揭發辯方:高官議員求情信重半公斤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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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06日 06:35
2018年03月0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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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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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曾被傳是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大熱人選的警務處通訊科高層黃振球,被揭20年前向政府虛報單身,隱瞞在匯豐銀行工作的妻子以獲房屋津貼,獲批出逾193萬元房屋津貼及貸款。黃早前認罪,辯方昨求情指黃獲薦為副局長時,在品格審查過程中揭發本案,又指他有「半公斤」求情信,事件勢令他損失82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5萬元長俸。


記者:戴國輝

今年58歲的黃振球是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現已停職,早前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辯方大律師麥高義求情表示,本案是悲劇及不尋常事件,並呈上約20封求情信,撰寫者包括創科局局長楊偉雄、立法會議員盧偉國、人稱「四點鐘許Sir」的警務處助理處長許鎮德及其他大學教授,各人均主動為被告寫信,讚賞他工作表現出色,辯方更指求情信原有過百封,重約半公斤。


稱因工作冷落妻子釀分居

辯方指,被告於1981年加入警隊,擁有兩個碩士及一個博士學位,他為警隊設計的通訊系統國際知名,但他重視工作甚於家庭,甚至視通訊系統為兒子。本案發生於1997年,回歸期間工作繁重,他需確保特區政府的通訊系統能與訪港的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及其團隊保持聯絡。妻子同年懷孕,妻子因他沉迷工作而感到絕望無助,身心受創,兩夫婦一度分居四年。被告聽到此事忍不住落淚。


失820萬退休金及每月5萬長俸

辯方續指,被告被推薦為副局長人選,惟審查時被發現涉案虛報聲明。他認罪顯示悔意,已償還所騙得來的津貼及資助,案件將令他失去82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5萬元長俸,辯方指被告需為廿年前的事負上代價,希望裁判官能體諒被告對香港貢獻良多,判他緩刑。


裁判官指被告欺騙房津多年,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5日,准黃保釋候判。


案情指被告早於1994年在美國結婚,他於1997年9月向庫務署申請房津以購買元朗朗晴居一單位,卻在「公務員/其配偶已享用房屋福利及與房屋有關連福利的聲明書」自稱單身,隱瞞已婚,亦隱瞞在匯豐銀行工作的妻子從匯豐獲得低息房屋津貼。庫務署向被告批出31萬元首期貸款及每月約二萬元資助津貼,10年間共獲193萬元津貼及貸款。


創科局於2015年成立時,被告是副局長大熱,但翌年1月政府宣佈委任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鍾偉強任副局長。被告於同年6月被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ESCC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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