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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警員刑責即無人問責」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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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25日 22:33
2018年02月25日 22:3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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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除了提出訂立「辱警罪」,警隊職方一度提倡豁免警員執行職務時的刑事責任,引起社會譁然。多名曾被警員無理毆打的社運人士炮轟建議等同無人問責,變相令警權無限大。
「着制服應有自制能力」
自七警案和朱經緯案被判罪成後,警隊職方多次表明對警員執法和士氣帶來極大影響,且有意見認為應探討警員執勤的責任問題。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今年初接受傳媒訪問時,明言若警員正確地執行職務,卻仍需為所做事情負上刑責是不公平。報道一出即引來社會譁然,陳及後才指無要求豁免警員任何刑責,又稱「任何香港市民都要遵守法律,警察都要」,才稍釋除公眾疑慮。
4年前參加反東北發展集會,在警車被警員無故動武的周諾恆認為,即使執行命令的警員也有個人意志,「好似打仗咁,你可能無得選擇開唔開槍,但你都可以射歪」。同一活動被警員動武的黃永志則認為,執行武力的警員和下命令的警隊高層,總有一個要負責,否則無法還市民公道。
去年七一參加遊行時被帶走遭警員施襲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則擔心,警隊高層會認為自己至高無上,警權可以無限大,「警員嘅權力理應係由市民授權,警員着住制服,就更應該有自制能力」。
警方回應指,去年10月成立了一個督導委員會,由一名高級助理處長主持,檢討使用武力的政策和守則。委員會亦設立一個工作小組,由一名助理處長領導,成員包括職方及部門代表,跟進改善武力使用指引、程序及訓練的事項,並會參考外國經驗。目前小組的工作正在進行中。
警方指,管方明白職方對武力使用指引的關注,會繼續研究和檢討,並會繼續加強彼此溝通,聆聽他們的意見並作出適當跟進。監警會則表示,會留意事態發展,及其對相關警方投訴可能衍生的影響。
■記者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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