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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稱倘DQ理據足 呈請難有勝算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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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15日 06:35
2018年02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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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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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法庭日前就DQ陳浩天案裁決中,提到選舉主任DQ參選人過程中,必須讓當事人有合理解釋機會,早前選舉主任DQ參加港島區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明顯不符相關標準。不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就算周庭沒有解釋機會,只要選舉主任提出足夠理據,不論是否給予解釋也不影響最終結果,法庭未必會推翻選舉主任決定。


湯家驊接受港台訪問時稱,今次判決確立提名表格是一個實質要求,接受表格的選舉主任有權去釐清參選人聲稱擁護《基本法》,是否一個真正聲稱,而判決在法律上有約束力,即以後案件遇上相近問題,應該以今次法庭判決為依歸,直至有關判決被終審法院所推翻。


縱不符程序公義 亦未必推翻

對於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選舉主任DQ周庭前未有給予解釋機會,明顯不符裁決中,要求選舉主任行使有關權力前,需符合的程序標準,將令周提選舉呈請勝算增加。湯認為有關說法不正確,「呢個睇法亦都太過簡單」,又稱符合程序公義只是法律原則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如果有一啲原因,證明點解係唔適當要求被影響人士自辯,又或者畀機會佢自辯,其實唔會影響個最終結果,咁就算觸犯咗程序公義,都唔一定顯示個決定係需要被推翻」。


■記者莫劍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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