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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傷者可向巴士公司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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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11日 06:35
2018年02月1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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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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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昨日發生罕見的巴士翻側嚴重交通意外,死者的家屬以及意外中的傷者日後如何索償,是申請個人追討賠償還是集體索償比較好?保險業總工會會長張偉良認為,由於每位受傷的乘客也會向相關機構或個人提出控訴,所以集體訴訟或個人訴訟也會是個別發出「告票」。


集體索償法律過程繁複

一般而言,個人索償較為方便,因為每一位乘客的傷勢嚴重程度有所不同、甚或死亡;若果集體索償,在法律工作過程會極為漫長及繁複,跟進的情況亦會不同。


被問到意外傷者應該向巴士司機、巴士公司還是路政部門索償?張偉良續指出,今次的意外賠償方面,死傷者家屬應該向巴士公司、車主或駕駛司機索取賠償,通常索償會交由肇事車輛的承保公司審查以及處理。


受害人以及其家屬亦可以向該車的承保公司直接申請賠償,或者透過法律代表協助。承保公司的名稱通常可以向警方或運輸署方面查詢。根據現行法例規定,所有香港註冊車輛的車主必須購買第三者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受害者有購買個人保險,個人或家屬可以透過保險代理或經紀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包括個人意外保險、相關醫療保險,或遇不幸需要申請死亡賠償。而在整個申索過程當中,保險公司會因應死傷者的傷勢、工作假期、相關醫療費用以及死亡賠償額等,作為賠償的理據。在意外中身亡的乘客,其遺產承辦人則必須在3年內提出申請法律程序。


■記者梁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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