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東北案最後3被告准保釋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08日 06:35
2018年02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2014年反新界東北工程撥款示威案,包括黃浩銘在內的13名社運人士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後被上訴庭改判入獄8至13個月。其中10人先後獲准保釋候審,終審法院法官昨再批准餘下3人保釋,但明言即使雙學三子公民廣場一案上訴得直,法庭批准反東北案被告保釋,也不等同兩案可相提並論。本案將排期進行聆訊。


法庭:不等同雙學三子案

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嚴敏華、朱偉聰和梁穎禮,三人步出法庭即展露笑顏,並與村民擁抱,同案其他被告及黃之鋒等人亦到庭聲援。嚴指對香港眾志周庭被選舉主任DQ感憤怒,希望港人不要認為人微言輕便放棄參與社運,並指反東北案、公民廣場案和暴動案被告相繼入獄,證明「我哋香港係有人為咗民主自由而坐監。」朱則指牢獄生活讓他得以反思過去數年參與社運的不足,認為往後應更清晰地向普羅大眾講述他們反東北的理念和因由;梁則希望往後可更投入建設社區,達致一個更多元的社會。


律政司昨不反對保釋,3人各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可離港,並需定期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FAMC52-54/17

■記者楊思雅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