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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可借其他航空公司機位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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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27日 21:04
2018年01月27日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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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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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兩名外籍珠寶商被港航拒絕登機,有地勤透露,如遇此類情況,一般會有指引,如以優惠或補償吸引時間較彈性的旅客自願讓出機位,亦會嘗試向其他航空公司求助,看能否騰出更早機位,讓受影響乘客提早上機。
律師︰可循民事追討損失
有資深地勤透露,各航空公司處理機位超賣或滿座的手法不同,但一般均有指引,他指一般來往東京的航班較頻密,如遇同類情況,有航空公司會向其他公司借調機位,多數能妥善處理。
受影響事主曾向消委會投訴,並有意向海關舉報,了解航空公司是否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律師梁永鏗指,事件未必涉及不良營商手法或誤導性遺漏,因航空公司或可以他們條文列明有權轉換機位去抗辯,認為事主或可以民事途徑追討損失。海關回覆指,在處理懷疑涉違例個案時須考慮個別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條例規管「不當地接受付款」的不良營商手法,即商戶在接受付款時如無意圖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其他有重大差異產品等,便不得接受付款,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囚5年。
翻查資料,航空公司售機票過程涉違反《商品例》亦有先例,香港快運一名女總經理去年5月被海關拘捕,被指以虛假商品說明,令已購買機票的乘客無法登機,該乘客透過快運網站購買了由香港至寧波的來回機票,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職員指並無相關購票付款紀錄,令事主未能登機。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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