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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工作台一死 港珠澳橋三承建商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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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27日 20:35
2018年01月27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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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港珠澳大橋工人2014年10月試吊近百噸重預製石屎組件時,機器疑不勝負荷,吊杆連橋面工作台被扯冧倒塌,工人由15米高空墮地,1死4傷。大橋承建商及外判商被票控違反工業安全共55罪,經審訊後3間承建商共21罪成立,下周四判刑。
沒採取足夠步驟防止工人墮下
合組聯營公司承建整項工程的大判中國港灣工程、寶嘉建築及威勝利香港,被判沒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有人墮下等各7罪罪成。裁判官指使用機器前的檢查及覆檢工作,按地盤內部守則應由不同人士分開處理,但案發前由同一人包辦;工人爬上預製組件工作時,多於一人把安全帶同時扣在同一條救生索,亦屬違規。辯方曾指裝置當時不是用作起重,使用前毋須通過檢查及獲發特定准用證,但裁判官不接納。控方專家雖指起重裝置有設計缺陷,但法庭認同辯方專家指,3間承建商無法合理地預見有倒塌風險,故未能確保機器設備安全獲判罪脫。
至於向聯營公司提供工人的分判商及僱用43歲男死者測量員謝道(火朗)的雙裕工程有限公司,裁判官認為雙裕只需確保僱員受訓及知悉安全守則,法例不是要求它自行提供培訓,而專家證人指3間承建商的入職培訓足夠,故判雙裕罪脫。
案件編號:TWS5154-5208/15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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