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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畢業生打女友 官斥格衰︰讀咁多書廢嘅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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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3日 07:35
2018年01月13日 07: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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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法律系畢業的鐘錶公司少東出席朋友派對後,乘的士送拍拖半年的準大狀女友回家,其間突然失控大叫,女友見狀喊分手。少東聞言發難,推跌女友並扯她頭髮,女友受驚欲報警,卻遭少東奪去手機摔爛。少東昨認罪候判,求情聲稱受酒精影響才犯案,結果遭裁判官訓斥「酒品衰」,並批評他「你讀咁多書,廢嘅!格衰,讀幾多書都冇用」。
當街推跌扯髮摔手機
洋名Alfer的被告潘焯麟(23歲)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損壞罪。資深大律師李定國為被告求情指,被告從法律系取得學士學位,現替家人打理家族鐘錶生意,月入1.5萬元。他原本打算將來從事法律工作,惟今次案底或對他有所影響。
求情續指,被告與女事主青梅竹馬,雙方家長均互相認識。被告於案發前曾喝威士忌,因受酒精影響才犯案,但對案發經過已沒記憶,事後已尋求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學家輔導。
聆訊本以英語進行,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特意轉用廣東話訓斥被告:「酒品咁衰,以後唔准飲酒!唔好以為你可以借酒行兇,可以發酒癲。醉酒都有三分醒,你識行、識嬲,你話你斷片,我唔信。」
吳官又批評被告的學歷與行為不成正比,「你讀咁多書,廢嘅!格衰,讀幾多書都冇用」。不過吳官接受辯方建議,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但揚言仍有可能判監,「阿仔,報告寫得好,我唔一定接納;報告唔好,會判監」,並警告他不要再犯錯。
案情透露,去年11月4日晚上,被告與拍拖半年、現為實習大狀的女事主到銅鑼灣,出席朋友生日派對至翌日凌晨3時多。二人一同乘的士離開,先送事主返何文田家。
當的士到達文福道,事主下車並着司機接載被告返回荃灣。惟被告卻下車尾隨事主並大叫大嚷,事主遂要求分手。被告將她推倒地上,扯她頭髮。事主受驚欲報警,被告便搶去她的手機扔在地上,她惟有要求司機協助報警。被告其後將手機歸還她,但屏幕已破爛。
被告被捕後向到場警員聲稱沒意圖令事主受傷,已感後悔,並謂仍愛事主。事主送院後證實大腿及膝蓋有瘀傷、頭有觸痛、手掌及手踭有擦損。
案件編號:KCCC143/18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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