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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中心37年來冇電梯 房署教逼公屋電梯 致保安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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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08日 07:32
2018年01月08日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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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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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雖然政府一再重申「居家安老」,聲稱要增強社區照顧,但各部門可有盡力配合?於1981年成立的黃大仙長者綜合服務中心,現時為1,100名長者會員提供服務,主要通道卻竟然一直缺乏無障礙設施。每天午飯和晚飯時分,大批長者經領展商場黃大仙中心南館電梯,再步行二十多級樓梯才能到達中心。房委會雖然背負執行《房屋條例》的職責,卻迴避與領展商討興建電梯的問題,反而鼓勵長者及中心職員利用同一平台的公屋電梯出入,對住宅保安構成風險,去年12月更發生賊人尾隨長者入屋行劫案。平機會指,若大廈沒有斜道或升降機,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無論政府部門及公營團體,包括領展或者房屋署,也必須遵守法例。
記者:陳麗賢
攝影:朱家駿、何建忠、周智堅
剪接:魏利民
長者去中心 焗行兩層樓梯
黃大仙長者中心服務範疇廣泛,每日平均出入人次過百。不少老人家,尤其獨居長者,均會到中心享用廉價的早、午、晚餐、接受專業護理服務,及參與工作坊等。中心設於屋邨平台,37年來卻沒有直達電梯,長者只可在黃大仙中心南館乘電梯,推開兩道厚重的防煙門,經逃生通道上老人中心,十分不便。會員崔婆婆表示,自己行樓梯要一手扶著欄杆,一手用拐杖支撐身體;她更有行動不便的朋友,曾因勉強行樓梯而跌倒入院。
房署教搭公屋電梯 稱從未收過居民投訴
為了「解決」問題,房屋署一直指示中心職員和行動不便的長者,利用旁邊的龍光樓及龍輝樓電梯,搭到平台繞路到中心,當作提供了無障礙設施。黃大仙為全港平均年齡最老地區,長者人數超過7萬,中心使用率高,中心的「派飯隊」每逢早上11時及下午4時便會推車送飯,使電梯佔用率上升。房署回覆本報查詢,指兩幢大廈加起來共有6部電梯,已經足夠應付居民和長者需要,而且從未聽過住戶投訴。但龍光樓互委會主席王姑娘卻向記者表示,電梯「迫爆」早已令居民怨聲載道,房署又鼓勵保安容許閒雜人士出入,影響居民安寧。2017年12月龍輝樓更發生入屋搶劫案,足見問題需要正視。
改建需得領展同意?《房屋條例》去哪兒
2013年,黃大仙區議會無障礙設施工作小組,曾提出為長者中心興建電梯的方案,包括將商場電梯擴建到平台、或將中心通道的樓梯改建為電梯等。可是,房委會在會上指「改建須徵得領匯同意」為先,最後將方案推翻,該防火通道甚至沒安裝自動門和升降台。領展回覆本報查詢,只稱「所指位置非本公司物業」便置身事外。事實上,房委會有「確保提供適合房屋的康樂設施」的職責(《房屋條例》第283章),以及「擬備和執行關於建造、改動、擴大或改善建築物的提案」的權力,但署方自將公共物業售予領展後,欠缺執行《房屋條例》保障居民享有設施的權利。區議員葉榮敦促政府,如要提倡傷健共融社區,房委會應主動與領展解決無障礙設施的提供問題。
政府部門欠重視 老人區問題如滾雪球
除了電梯問題,黃大仙區議員李東江指,領展更拒絕讓長者中心在商場設立指示標誌,只允許在通道的防煙門外黏上貼紙招牌。若老人家無人帶路,根本難以發現通道。李認為當長者前往中心遇到愈多困難,愈容易放棄求助,長遠造成更多隱蔽長者。平機會發言人何漢琛認為,無論政府部門、公營團體,包括領展或者房屋署,也必須遵守法例。大廈設施方面,如果只得樓梯,沒有斜道或者升降機方便殘疾人士出入,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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