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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本土研究社分析多個懷疑套丁個案,發現部份丁屋以相連的方式興建,建成後再將單位打通,若發展商未有按例向政府部門申請批核,或違反《建築物條例》,這類相連的丁屋打通成「特色大單位」後,一幢售價或高達7,000萬元,發展商獲利更豐。
須向屋宇署申請
該社成員黃肇鴻指,政府容許部份丁屋相連興建,兩屋共用一幅牆,但個別發展商濫用此例,將兩間700平方呎的丁屋單位在建成後打通成1,400平方呎,若未有事先向屋宇署申請或違反《建築物條例》。黃指,此類「孖屋」售價比兩間丁屋一同出售更貴,以西貢清水灣半島為例,每幢丁屋售價約為2,000萬元,但同區一幢「孖屋」售價可達7,000萬元。該社翻查屯門龍鼓灘丁屋屋苑「海巒」2011年的樓盤廣告,發現部份單位將兩幢丁屋打通,變成面積達4,200呎的特大獨立屋,若「海巒」未有入則申請,即可能違法。
該社亦研究了大埔江庫雅苑個案,指該屋苑的興建過程與「套丁」建屋過程相似,該屋苑發展商於95年以86萬元購入3幅該村土地,翌年切成11個小段,以15萬元低價將2幅小地售予姓羅男丁,該男丁向地署申請興建丁屋。05年丁屋完工,羅氏即向地政申請撤銷轉讓限制,翌年以356萬元將該幢丁屋的地下與一樓出售。本報致電江庫雅苑發展商江庫集團查詢,職員在記者表明身份及查詢該集團是否江庫雅苑發展商後,隨即指「冇嘢回應」及收線。
■記者鍾雅宜
須向屋宇署申請
該社成員黃肇鴻指,政府容許部份丁屋相連興建,兩屋共用一幅牆,但個別發展商濫用此例,將兩間700平方呎的丁屋單位在建成後打通成1,400平方呎,若未有事先向屋宇署申請或違反《建築物條例》。黃指,此類「孖屋」售價比兩間丁屋一同出售更貴,以西貢清水灣半島為例,每幢丁屋售價約為2,000萬元,但同區一幢「孖屋」售價可達7,000萬元。該社翻查屯門龍鼓灘丁屋屋苑「海巒」2011年的樓盤廣告,發現部份單位將兩幢丁屋打通,變成面積達4,200呎的特大獨立屋,若「海巒」未有入則申請,即可能違法。
該社亦研究了大埔江庫雅苑個案,指該屋苑的興建過程與「套丁」建屋過程相似,該屋苑發展商於95年以86萬元購入3幅該村土地,翌年切成11個小段,以15萬元低價將2幅小地售予姓羅男丁,該男丁向地署申請興建丁屋。05年丁屋完工,羅氏即向地政申請撤銷轉讓限制,翌年以356萬元將該幢丁屋的地下與一樓出售。本報致電江庫雅苑發展商江庫集團查詢,職員在記者表明身份及查詢該集團是否江庫雅苑發展商後,隨即指「冇嘢回應」及收線。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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