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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得任食龍蝦 燒肉店餌誘宣傳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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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04日 07:24
2018年01月04日 07:2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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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尖沙嘴一間燒肉店登廣告稱114元可任吃刺身、燒蠔及龍蝦等等,但女顧客光顧時店舖卻稱龍蝦賣光,燒蠔須另加68元,她遂向海關投訴。燒肉店被票控「作出構成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負責人昨認罪,求情稱工作太忙,將宣傳工作交給外判公司,但裁判官不接納,最終判他罰款一萬元。
被告伊賀日本燒肉料理有限公司以伊賀日本燒肉專門店的名稱經營,位於尖沙嘴赫德道。女顧客指被告2016年10月4日在facebook登廣告稱「半價$114食海鮮燒肉放題,除咗有刺身、一口和牛、燒蠔外,仲有龍蝦、海膽及Mövenpick雪糕(原價228)」。
負責人指外判宣傳
該名女顧客遂於一周後光顧伊賀,她點吃燒蠔及龍蝦,但職員表示龍蝦已賣光,燒蠔則須另加68元。她於11月下旬向海關投訴,海關認為餐廳沒有預備合理數量的食品,該廣告屬餌誘式廣告宣傳,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燒肉店負責人親自求情,他稱工作太忙,將網上宣傳工作交給外判公司處理,但裁判官指被告食店樓下亦有相同廣告,負責人每日上、下班都可見到。負責人惟有承認疏忽,向裁判官說「唔好意思」。
有顧客光顧餐廳後在食評網Openrice指「從來冇試過食放題食得咁搵笨咁谷氣,生蠔又冇龍蝦又冇,根本唔值呢個價」。
案件編號:KCS33342/17
■記者羅日昇、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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