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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發聲明死撐人大決定 「非某人說了算」 梁愛詩斥大律師公會不了解中國憲法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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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30日 21:03
2017年12月30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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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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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前晚發表聲明,嚴詞批評人大常委會確認一地兩檢的決定閹割《基本法》,斥人大說符合便符合,是回歸後最大倒退。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反擊,堅稱決定有法律效力,並非「某人說了算」,「更遑論是『人治』或落實《基本法》的倒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圖)昨午亦反駁公會,對中國憲法了解不足,不應只以普通法解釋《基本法》,更預告若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人大會釋法。
記者:呂浩然
大批記者昨早起在律政中心等候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他約晚上8時離開,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港府則在晚上約7時發表近2,000字聲明回應公會批評及社會意見,重點反駁質疑人大常委會決定缺乏法理基礎的指控,以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已在記者會上解說為由,推稱:「法律專家對同一問題往往有不同看法,因此不同人士對(人大)決定背後的法律理據有各自的看法當然可以理解,但不代表決定沒有法律基礎。」
梁指若遇覆核會釋法
港府以人大之解說,即西九站的內地口岸區為「處於內地」,堅稱決定未違反《基本法》18條、即內地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否則不在港實施的規定,強調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之時,亦須尊重國家憲法及人大常委會在國家憲制中的地位和權力,力撐決定具法律效力:「並非有意見指決定只為行政決定,亦不是『某人說了算』的情況,更遑論是『人治』或落實《基本法》的倒退」。
梁愛詩昨午接受民主黨劉慧卿網台節目訪問時也向大律師公會發炮,指「堅持只用普通法嘅原則去解釋《基本法》就係有錯誤」,因《基本法》是由人大按內地法律制度來制訂,故不能以普通法思維解釋。對於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她亦推說「我哋習慣咗普通法,就好期望喺《基本法》拉一條條文出嚟」,但「起草《基本法》嘅時候係冇諗到高鐵發展會咁快,所以唔會特別話將條條文寫落去」。
她同時反駁公會認為一地兩檢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是有違正常解讀的說法,指18條要求列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主要是有關主權、國防、外交及不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既然一地兩檢不屬此列,自然不適用。她也否認公會指人大常委會憑空得到和行使權力,指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有行政和法律監督權,確保國務院做事合憲、合《基本法》,所以不是「人大話係就係」。
被問到港府就一地兩檢進行的本地立法若遇到司法覆核,會否引致人大釋法時,梁就強調,人大常委會審議過一地兩檢合憲、合《基本法》,若然被指有違《基本法》,當屬中央管治範圍,「係咪會提請釋法?我相信就會喇」;又「警告」指由西九站往內地時應準備遵守內地法律,否則後果自負。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批評,大律師公會已清晰說明人大決定的做法欠缺法律理據,是最有力的法律專業意見,斥特區政府卻當公會及憲法專家透明,冥頑不靈,斥特首林鄭月娥為求完成政治任務,不惜犧牲一國兩制,盲撐中央,絕對是香港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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