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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遭冒名搶生意 康宏再告王利民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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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8日 07:35
2017年12月28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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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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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現時由台灣富邦家族掌控的康宏環球(1019),再入稟控告前主席王利民、前行政總裁麥光耀,指控他們私人成立一間與康宏名稱和業務極為相似的康宏証券投資公司(CIS),多年來假冒康宏,誤導客戶兩間公司互有關連,從而奪取康宏的生意,更疑銷售高風險及可能不受監管的金融產品。王利民反駁指,CIS在康宏上市時已作出披露,獲授權使用「康宏」的商標,否認故意混淆及誤導。
指控賣高風險垃圾債券
繼上周一(18日)向王利民等28名被告人展開法律訴訟、指控曹貴子挪移公司10億元後,康宏環球、康宏理財及康證公司上周五(22日)再入稟高院,控告王利民、麥光耀、CIS及鼎成證券。
入稟狀指,CIS盜用康宏的名稱、電郵網域名稱和商標,在2010年或更早時間開始,有系統地將康宏的顧客及商機不當地轉移,假冒康宏公司營運,包括向顧客失實陳述CIS與康宏有關連及兩者為同一集團成員,推銷高風險垃圾債券和可能不受規管的投資產品。康宏要求法院頒令,禁制麥光耀、王利民和CIS繼續上述行為,並追索損害賠償、賺取的利潤等。
翻查資料,康宏2010年上市時,在招股書的確有披露王利民等股東於2007年成立CIS,由康宏母公司「康宏理財集團」持有,並沒注入上市。由於是私人公司,外界無從得知CIS的股權分佈。現時麥仍在CIS,王則不在列。
被連番指控的王利民,繼續上載照片到facebook,最新顯示他身在加拿大探親。他回應本地傳媒查詢時指,入稟狀指控是倒果為因,稱CIS在康宏上市時已作出披露,否認誤導及故意混淆。康宏有正當文件程序,闡述同事轉介客戶予CIS時的指引,亦會向客戶說明。
他表示,由於身在外地未收到入稟狀,但對於接連被告感心痛,認為對方是利用公司資源行事,騷擾同事惶恐不安。康宏重申,該公司與CIS完全獨立。另外,康宏又指控,王、麥於康宏2014至2015年4次發債中,與包銷商鼎成秘密安排,把鼎成收取不少於4,550萬元的包銷費轉移至CIS。
■記者陳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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