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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大媽歌聲擾民 議員促訂標準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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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4日 21:25
2017年12月24日 21:2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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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旺角行人專用區大媽歌聲噪音問題嚴重,自由黨委託獨立機構調查,最高音量錄得101.5分貝,一般情況亦逾85分貝,影響店舖經營。有在行人專區的售貨員指,周末夜晚要在耳朵塞棉花「減噪」,更要長期提高音量與客人溝通,導致聲帶受損。自由黨諮詢過受影響的商戶後,建議訂立音量標準,在商舖門前、店內音量不應高於80和70分貝。
周末西洋菜南街傍晚起已人聲鼎沸,街道兩旁強勁喇叭更震耳欲聾。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委託機構調查聲浪情況,發現在周六晚最高音量錄得101.5分貝,等於飛機在離地不足100米的上空飛過時噪音。他指噪音問題嚴重,政府今年首8個月收逾千宗投訴,但現行《噪音管制條例》對噪音造成煩擾沒有清晰定義,靠執法人員主觀判斷,令執法困難。
他與商舖代表進行實地測量後,建議音樂聲量的水平,在商店門前應低於80分貝,在商店內則應低於70分貝以下,促警方以此標準執法,本月27日將與警方、環保署代表溝通。
表演者:自律最重要
行人專用區零售店職員吳小姐支持限制音量,認為音樂已不是一種享受,變成精神滋擾,加上表演者帶備發電機傳來強烈電油味,聽覺、嗅覺都受苦。另一年輕店員趙小姐指,不享受「大媽音樂」,「有時好竧(日迷),精神壓力好大,個客又聽唔到,自己又要講多幾次,講得多喉嚨都痛」。
Tom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街頭唱英文歌逾10年,他指一首歌可能有某兩、三秒音量較大,認為劃一要求80分貝以下會影響表演,建議應該以平均音量作為執法標準。他認為表演者自律才是最重要,「音樂唔係強姦人耳仔,而係舒舒服服入人耳朵」。
■記者潘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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