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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開起訴表格及護照何志平8罪最高判刑 囚85年罰4,524萬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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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2日 07:38
2017年12月22日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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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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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蘋果》早前一連3日獨家報道何志平涉賄案,披露他過去9年穿梭「帶路」各國的行蹤、為他向法庭陳情的擔保人身份以及他在美國的最後日程。何志平周一正式被美國當局起訴,有關檔案隨之公開,最新公開文件包括起訴表格,當中列出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如8項控罪全部罪成而刑期分開執行,何最多可被判監85年及罰款4,524萬港元。
起訴表格的被告資料一欄,列明何志平的姓名、囚禁地點、出生年份及代表律師名單,表格亦詳列他遭起訴的8項控罪、當中涉及的法例,以及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根據起訴表格,他的控罪包括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FCPA)、4項違反FCPA、一項串謀洗錢及兩項洗錢罪。
5控罪可加3年監外看管
其中5項涉及FCPA的控罪,每項均最高可判5年監禁,另加3年監外看管(supervised release)。3項涉及洗錢的控罪刑罰更重,每罪最高可判監20年。換言之,如果全部控罪成立,法官又判處分期執行刑期,現年68歲的何志平最多可被判監85年。
罰款方面,FCPA控罪最高罰款額由10萬至25萬美元不等,洗錢的最高罰款額則達50萬美元,但全部控罪都有替代罰款額,最高金額訂於涉案款項的兩倍。若以本案疑似賄款290萬美元計算,何志平最高可被罰580萬美元,相等於港幣約4,524萬元。根據本報早前查冊,何志平現時在香港並無物業,但其妻胡慧中則持有2個單位,市值逾港幣8,000萬元。
其他公開的文件包括早前報道的護照副本,當中的護照號碼及行蹤紀錄都沒有遮蓋,公眾可直接查閱。副本顯示何志平過往9年共出訪30個國家,當中17個屬一帶一路國家,不少都是他背後的中國華信能源的業務所在地。
至於辯護律師為何志平撰寫的保釋申請信亦被公開,當中除了披露何被捕前原定的訪美行程,也提及保釋細節。月初律師申請保釋時,提出以100萬美元作保釋條件,辯方會即時交出現金25萬美元以及提出5名財務擔保人作抵押,被告亦會接受在家軟禁及電子監控,但最終法官拒絕申請。本報早前已報道,5名財務擔保人均是何志平的舊同學;若何潛逃,擔保人須以自己的資產填補剩餘的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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