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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藉羞辱行為令傭工完全臣服 施虐女僱主罰賠81萬予Erwiana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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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2日 07:27
2017年12月22日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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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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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遭虐打禁錮案,女僱主羅允彤去年被定罪並重囚6年。Erwiana隨即入稟向正在服刑的羅索償。法庭早前裁定羅須為事件負責,昨頒下判詞,全數批准Erwiana要求的81萬元賠償額。法官於判詞中斥責羅的施襲行為是藉着羞辱行為令對方完全臣服於她,令人尊嚴盡失,行為相當卑劣。
記者:楊家樂
區域法院法官徐韻華於判詞中指出,原告Erwiana自2013年5月受僱於被告羅允彤後,經歷了長達7個月的虐待,其腦部、頭部及軀幹等身體多處受創傷,雖然並無造成永久損害,但部份傷勢仍有留下疤痕及影響膚色,令她穿裙或拖鞋時因暴露傷處而感到尷尬。
事主不時哭泣發噩夢
此外,Erwiana亦因此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抑鬱症,雖然情況現已經有改善,但醫生仍然建議她定期接受跟進治療。Erwiana亦供稱,事發至今仍然會頭痛,腦中會不時閃過不快的經歷,有時更會哭泣。她亦經常睡得不好,更有時會從噩夢中驚醒。她很容易就感到疲倦,變得善忘,失去生趣,更會自責若當初不來香港便不會有事發生。她的身體狀況容許她再當家傭,但她選擇在印尼攻讀管理及經濟學位課程。
官:索償額甚為克制
法官指出,案件大部份證據均不受爭議,全數批出Erwiana提出的多項申索。當中就身體和心理傷痛、喪失生活情趣索償,Erwiana共索償45萬,並向法庭呈交參考案例,包括涉及夜總會小姐虐待印傭被判賠償61萬的案件。
法官指原告重複、劇烈及持續長時間受傷害,程度遠比她所呈交的參考案例嚴重得多。
至於懲罰性索償18萬元,法官表示,被告的所作所為不單是要令原告的肉體痛楚,更加是要侮辱她,藉以令原告完全臣服並聽命於她,尤其是被告曾以吸塵機金屬管塞入原告口中、以及只因原告在空閒時打盹而在天寒地凍的時候脫光原告的衣服,並要她淋凍水及吹風扇,用以教訓及表現原告是低人一等,行為既不人道而且亦令人厭惡,令原告的尊嚴盡失,原告的索償額已經是很克制。而失去賺錢能力及醫藥費等合共18萬也獲全數照批。被告另須負責訟費。
案件編號:DCPI5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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