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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工作港人享住房公積金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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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9日 07:36
2017年12月19日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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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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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內地因應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制訂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昨宣佈3項新措施的細節,包括在內地就業的港人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增加香港留學生的獎學金名額、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香港研究人員,可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
增港澳學生獎學金名額
國務院港澳辦昨公佈3項新措施,第1項由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等5單位聯合制訂《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根據這一政策,在內地就業的港人與澳門和台灣人均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內地規定職工和公司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但各城市繳存比例不同,例如北京為12%,上海為7%,廣州則是8%。如在內地跨城市就業,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手續。若辭職回港,亦可按照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餘額。
第2項新措施是由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為到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不但增加了獎學金名額,還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第3項措施是國家社科基金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
■記者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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