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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下月8日提訊 獄中過聖誕新年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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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1日 21:09
2017年12月21日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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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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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涉向多名非洲官員行賄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周一被當局正式起訴。紐約南區聯邦檢控官辦公室向《蘋果》表示,何志平將排期於明年1月8日提訊;另外何就保釋的上訴,亦須留待提訊時處理,換言之何起碼須羈留至1月初,聖誕節和新年均在獄中度過。
何志平由被捕至今超過一個月,案件周一獲大陪審團通過正式起訴,下一階段將舉行提訊及正式審訊。
月初申請保釋失敗後,何志平一方原本估計可於聖誕節前提訊,但紐約南區聯邦檢控官辦公室周二向《蘋果》表示,提訊已訂於明年1月8日進行,屆時控方將向被告宣讀控罪,被告須回答是否認罪。
新增檢察官專職海外反腐
另外,辯方律師早前在庭上已表明會就保釋申請上訴,檢控官辦公室就指有關上訴現時尚未排期,但很大機會將於1月提訊時才討論,意味何起碼須還柙至1月初,在獄中度過聖誕節及新年。
美國的《迅速審判法》(Speedy Trial Act)規定,大陪審團通過正式起訴後,70天內必須開展正式審訊,但控方可基於各種理由,向法院申請不要將某段時期計算入該70天內。
紐約南區署任檢控官John Kim周二向法院發電郵,除了確認提訊日期後,亦有向法官申請不要將當天直至提訊這段時間(約20天)計算入《迅速審判法》限期內,並稱何志平同意這項申請。Kim解釋,這項申請可給予政府更多時間進行冗長的搜證工作。法官批准申請,意味何案正式審訊的日期可能被推遲,何志平或需羈留更長時間。
根據法院文件,控方本周亦擴大檢控律師的團隊,先後加入兩名來自華盛頓刑事部門的檢察官;其中一名檢察官David Last更是來自專職《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組別,早前澳門富商吳立勝被控賄賂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罪成,亦是由Last領導檢控團隊。
何志平於上月18日在紐約被捕,根據起訴書內容,美國政府控告何5項串謀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及3項洗錢罪。控罪指,何在2014年至2017年間,在另一被告、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賄賂乍得總統,另外又涉嫌向烏干達的外長及總統提供利益,為其背後的能源公司換取生意上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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