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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立會選舉 共22萬人最後衝刺政府擬削走投票高峯1小時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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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1日 20:35
2017年12月21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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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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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繼閹割立法會權力,令民主派無法以「拉布」抗衡通過惡法,政府再打算縮短選舉投票時間,有意向選民投票高峯期的最後半小時或一小時「開刀」,若以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計算,選舉最後一小時有多達近22萬人投票。有民主派質疑,有關安排將限制當日要上班或從海外趕返香港投票選民的權利,但政府認為有關說法是「講大咗」,又指不會所有工人也要上班15小時而不能投票。
記者:姚國雄
政府正就多項選舉安排的諮詢將於本月29日完結,包括將現時朝七點半、晚十點半15個小時投票時間縮短,建議向選舉開始或結束前半小時或一小時「落刀」。若以去年立法會選舉計算,投票高峯期是最後一小時,有近22萬人最後衝刺投票,當中包括大批響應港大副教授戴耀廷「雷動計劃」呼籲,在最後一刻作策略投票的民主派選民。
陳帥夫指批評者「講大咗」
雖然政府稱對縮短投票時間持開放態度,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指,香港是投票時間最長的地方之一,雖然市民習以為常,但並非不可改變:「習慣改係難,但習慣係可以改……一個習慣稍稍改動,係咪就係洪水猛獸呢?一定唔係。」他又指,參選人和工作人員會因投票時間長而感疲憊,容易出錯,縮短投票時間亦可縮短點票時間,「有人話選民習慣咗(15個小時投票時間),縮短咗就少咗權利,呢個似乎講大咗」。
對於早前有意見指,縮短投票時間會剝奪長工時打工仔的投票權利,陳質疑是否所有人也要上班15小時,「應該都唔係,(工人)出一出嚟投票,係咪完全冇辦法處理呢?亦都唔一定」,又指政府可以與僱主團體溝通,「希望僱主可以同僱員有默契,早啲安排(投票),只要整間公司運作不受影響,其實唔係大問題」。若社會對縮短投票時間有共識,政府會將建議交選舉管理委員會,由於這是行政措施,故毋須修例。
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有意見反映投票時間比較長,認為應該討論縮短投票時間,照顧票站的工作人員,不過出席會議團體多反對縮短投票時間。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指,縮短投票時間是「搵嘢嚟搞」,因為香港沒有提早投票安排,方便不在港或在選舉日要工作的選民,他指有人是由外地特別回港投票,縮短投票時間是限制選民的投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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