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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精通小提琴、二胡的台灣美女音樂家李依潔,曾在媒體表演拱橋、一字馬拉二胡,獲封為「台版陳美(Vanessa Mae)」。早前,她分別遭台中及台北兩名男子,控告騙婚兼騙財,各人聲稱被騙約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5萬港元)。台中、台北兩地地檢署分別起訴李依潔。李依潔哭訴沒有詐騙,還自爆曾毀容。
居住台中的溫男指控,2014年交往時她利用父親接受手術,將七、八萬元(1.8萬至2.1萬港元)誇大醫藥費,竄改為17.6萬元(約4.7萬港元)的醫藥費本票,要求資助,又拿一張70萬元(約18.6萬港兀)假借據,稱為抵債須去酒店上班。他不惜四處籌錢、被詐騙45萬元(約12萬港元)。另外,台北的余男指控,同年與李女交往後公證結婚但未登記,被「老婆」詐騙前述救父醫藥費17萬元(約4.5萬港元)等。
李女昨深夜接受台《蘋》專訪時哭訴,她3年前認識余男時,對方是其初戀,她甚至和余男公證結婚,豈料余男要求她離開母親,最後還上網批評她;而溫男只是拿錢和她投資,她根本沒有詐騙兩男。李女的母親則反控余男等人是「得不到才報復她(女兒)」。
北檢調查時,李女否認控罪,辯稱確實有家人生病急用,才會向「丈夫」開口借錢,而且金錢都花光了,目前沒辦法還錢。北檢認為,李女稱家人生病借了17萬元,但事實上李女家人的醫藥費僅數萬元,又李女僅與余男公證結婚,卻沒登記結婚,依法其實沒有結婚效力,且李女在台中有類似案件,不接納李女供詞,依詐欺罪起訴她,李母則罪證不足不起訴。至於余男所稱其他款項,因李女確實有出國學習等,此部份亦不作起訴。
李女的律師表示,當事人並未同時和兩男交往,當時因樂器損壞、李父住院,經濟拮据,溫男主動提供協助,另李母不希望女兒與溫男交往,才塗改本票金額,要讓女兒誤認醫療費用龐大,要女兒專心工作賺錢。雖向余男借得款項的理由與溫男相同,但不能據此就認為詐騙。
台灣《蘋果日報》
居住台中的溫男指控,2014年交往時她利用父親接受手術,將七、八萬元(1.8萬至2.1萬港元)誇大醫藥費,竄改為17.6萬元(約4.7萬港元)的醫藥費本票,要求資助,又拿一張70萬元(約18.6萬港兀)假借據,稱為抵債須去酒店上班。他不惜四處籌錢、被詐騙45萬元(約12萬港元)。另外,台北的余男指控,同年與李女交往後公證結婚但未登記,被「老婆」詐騙前述救父醫藥費17萬元(約4.5萬港元)等。
李女昨深夜接受台《蘋》專訪時哭訴,她3年前認識余男時,對方是其初戀,她甚至和余男公證結婚,豈料余男要求她離開母親,最後還上網批評她;而溫男只是拿錢和她投資,她根本沒有詐騙兩男。李女的母親則反控余男等人是「得不到才報復她(女兒)」。
北檢調查時,李女否認控罪,辯稱確實有家人生病急用,才會向「丈夫」開口借錢,而且金錢都花光了,目前沒辦法還錢。北檢認為,李女稱家人生病借了17萬元,但事實上李女家人的醫藥費僅數萬元,又李女僅與余男公證結婚,卻沒登記結婚,依法其實沒有結婚效力,且李女在台中有類似案件,不接納李女供詞,依詐欺罪起訴她,李母則罪證不足不起訴。至於余男所稱其他款項,因李女確實有出國學習等,此部份亦不作起訴。
李女的律師表示,當事人並未同時和兩男交往,當時因樂器損壞、李父住院,經濟拮据,溫男主動提供協助,另李母不希望女兒與溫男交往,才塗改本票金額,要讓女兒誤認醫療費用龐大,要女兒專心工作賺錢。雖向余男借得款項的理由與溫男相同,但不能據此就認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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