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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白牌車非法載客猖獗,黑的劏客濫收車資嚴重,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連環出擊,前日(29日)傍晚在新界南總區進行打擊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以及打擊的士司機兜客,其中狼死的士司機收貴7倍車資,行動中拘捕7人。
記者:溫瑞麟
在打擊的士違規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成抵港旅客,分別在機場被兩名涉嫌人士兜攬,由機場乘搭兩輛的士分別前往位於沙田及九龍的酒店。當人員登上前往沙田的的士時,43歲姓李的士司機要求放蛇警員支付車資1,780元(合理車資約為250元);而登上前往九龍的的士警員,則被62歲姓李的士司機要求支付車資2,480元(合理車資約為280元)。
兩兜客男女同被捕
當的士抵達目地後,警員即採取行動拘捕兩名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在機場監視的警員則拘捕69歲姓湯男子及55歲姓朱女子涉嫌「兜客」,4人現正被扣留調查,同時扣查兩輛的士。
為避免黑的劏客,機場近年加強防範措施,在客運大樓通往的士站出口設有的士詢問處,豎立的士收費表,的士站頭的指示牌寫明:「乘客須依法按錶繳付的士車費」,亦有機場管理局職員協助旅客,說明目的地的大約車資。
曾任的士司機的蔡先生,昨搭飛機返港,對有的士濫收車資,他大嘆:「行家濫收車資好離譜,冇得搞要靠警察做嘢。」
警方發言人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的士濫收車資及拒載均屬於違規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提醒的士司機切勿以身試法,而市民如冇發現任何的士的違規行為,應該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的士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另一批警員則喬裝乘客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由沙田區及馬鞍山區前往機場,以及租用一輛私家車由機場前往沙田區,三輛私家車分別到達目的地後,警員支付車資450元、400元及350元,之後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三車司機,包括32歲姓謝及44歲姓黃男子,以及50歲姓羅女子,各人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人士事後已獲准保釋候查,12月底向警方報到,涉案3輛私家車被扣查檢驗。
記者:溫瑞麟
在打擊的士違規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成抵港旅客,分別在機場被兩名涉嫌人士兜攬,由機場乘搭兩輛的士分別前往位於沙田及九龍的酒店。當人員登上前往沙田的的士時,43歲姓李的士司機要求放蛇警員支付車資1,780元(合理車資約為250元);而登上前往九龍的的士警員,則被62歲姓李的士司機要求支付車資2,480元(合理車資約為280元)。
兩兜客男女同被捕
當的士抵達目地後,警員即採取行動拘捕兩名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在機場監視的警員則拘捕69歲姓湯男子及55歲姓朱女子涉嫌「兜客」,4人現正被扣留調查,同時扣查兩輛的士。
為避免黑的劏客,機場近年加強防範措施,在客運大樓通往的士站出口設有的士詢問處,豎立的士收費表,的士站頭的指示牌寫明:「乘客須依法按錶繳付的士車費」,亦有機場管理局職員協助旅客,說明目的地的大約車資。
曾任的士司機的蔡先生,昨搭飛機返港,對有的士濫收車資,他大嘆:「行家濫收車資好離譜,冇得搞要靠警察做嘢。」
警方發言人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的士濫收車資及拒載均屬於違規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提醒的士司機切勿以身試法,而市民如冇發現任何的士的違規行為,應該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的士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另一批警員則喬裝乘客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由沙田區及馬鞍山區前往機場,以及租用一輛私家車由機場前往沙田區,三輛私家車分別到達目的地後,警員支付車資450元、400元及350元,之後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三車司機,包括32歲姓謝及44歲姓黃男子,以及50歲姓羅女子,各人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人士事後已獲准保釋候查,12月底向警方報到,涉案3輛私家車被扣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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