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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橋奪命 承建商、顧問被控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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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08日 20:35
2017年11月08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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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年3月29日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臨時工作台倒塌,導致2死3傷。勞工處昨向立法會提交調查報告,指涉事工程並無設置及保持一個拆除臨時支撐結構物的安全工作系統,令起重橫樑倒塌,導致吊索折斷,安全帶綁着臨時工作台的工人隨即墮海。涉事的承建商及負責監督奧雅納工程顧問遭檢控,於本周四提堂。
勞工處調查報告指,肇事工程總承建商由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和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組成的聯營公司負責。而奧雅納工程顧問擔任此項工程顧問,負責合約管理及監督承建商的工作。勞工處發現,工人意外時使用橋面的升降裝置吊起橋下臨時工作台準備拆卸,其中一個升降裝置的液壓千斤頂因臨時支撐物倒塌,起重橫樑塌下,導致兩條纖維纜吊索折斷,令臨時工作台墮海,3名工人因安全帶綁着臨時工作台亦墮海。
報告指未做足風險評估
報告指出,意外成因是工程沒有設置及保持一個拆除臨時支撐結構物的安全工作系統,包括沒就主要工序如利用千斤頂提升臨時工作台工序做足風險評估、沒有制訂安全工序供工人依循、施工方法說明書尚待批准,而即使獲得批准,其內容亦不完整,以及升降裝置系統在使用前未獲核證為安全。另一成因是沒向工人及其他人員提供足夠的資料、指導、監督及訓練,以確保他們工作安全。
勞工處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向聯營的每間合夥公司各發出16張傳票,又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向奧雅納發出兩張傳票,以及向棚架分判商和勞工供應商各發一張傳票。而寶嘉建築一名管工和一名地盤經理,以及奧雅納一名高級工程師分別被票控,將於本周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負責經營或管理者如不遵守一般責任,最高可罰款50萬元。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本報昨向奧雅納、聯營承辦商之一的中國港灣工程、香港寶嘉建築及威勝利查詢,截稿前未回覆。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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