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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條文不清晰 國歌做手機鈴聲或違法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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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05日 22:55
2017年11月05日 22:5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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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國歌法》未在香港立法,具體條文有待港府公佈,一般預料日後在港實施的法例,將會根據今年10月在內地實施的法例文本。雖然《中國國歌法》詳列16條條文,但具體執行仍有很多疑問,例如手機鈴聲可否採用國歌、所謂「肅立」是否像美國人將手放在胸膛等。
無明文禁止網上惡搞
香港人喜歡下載歌曲為手機鈴聲,《國歌法》在港實施後會否違法?《國歌法》第八條列明:「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條文沒列明是否違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6月審議《國歌法》草案時,曾就法例具體實施情況作建議。當時委員梁勝利舉例指出,在手機上下載國歌作為手機鈴聲,是不合適的,理由是此舉等同私人使用國歌作為某種標誌。
《國歌法》第十五條列明:「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透過互聯網發佈的惡搞國歌,條文沒有說明算不算是公共場合,但是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曾經提出加入「禁止在互聯網上有損害國歌尊嚴的炒作」,不過最終文本沒有作出修訂。
《國歌法》第十三條又提出,「國慶日」、國際勞動節等重要的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應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播放國歌。不過,條文沒具體說明重要的國家決定節日,但10月1日生效的最終法案已刪去了初審原稿的元旦和春節兩個節日。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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