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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反黑警司」之稱的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涉自2015年底起收受兩會所的經營者78萬元及免費嫖妓服務,向兩人洩露警方調查兩會所及行動的機密資料。吳與兩經營者被廉署起訴共8項罪名,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下月20日再訊,以候轉介區院審理的文件。各被告准以每人3萬元保釋,吳離庭時表示心情很差。
記者︰蔡少玲
被告吳偉漢(53歲)、經營MB Club Mont. Busa(MBC)及GOLDEN夜總會的欒其祥(46歲)與謝凱健(37歲)。3人共被控8項控罪,包括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其中5項為交替控罪。
證人不包括另兩名被捕警
根據廉署提交法庭的控罪書,呈堂文件證物約有2,300頁,並有6次共166分鐘的警誡錄影會見片段。廉署人員昨指案件仍繼續調查,未肯透露案中84名證人的身份,但據知並不包括廉署早前拘捕的高級督察陳嘉健及警員鍾文浩。
吳、欒、謝在庭上聽取各項控罪後,逐一表示明白,並由大狀代表表明願意遵守控方開出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居於報住地址及不得干擾證人列表中首59名證人,當中包括市民、公務員,以及10名警務人員。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5年11月29日至今年1月24日間,串謀使吳先後6次收受欒及謝提供共78萬元賄款,作為吳向欒及謝披露警方調查上述兩夜店的機密資料,並向他們提供意見或協助的報酬。
吳另被指於今年1月11日,接受一名女子提供免費性服務,作為他向欒披露警方調查兩間夜總會,並提意見的報酬。控罪又指吳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沒有就處理兩間會所的警方檔案時,申報利益衝突;沒有放棄參與商議、決議和調查涉及兩間會所的刑事罪行;及向兩會所提供意見,以逃避警方針對會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等。
案件編號:ESCC2956/17
記者︰蔡少玲
被告吳偉漢(53歲)、經營MB Club Mont. Busa(MBC)及GOLDEN夜總會的欒其祥(46歲)與謝凱健(37歲)。3人共被控8項控罪,包括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其中5項為交替控罪。
證人不包括另兩名被捕警
根據廉署提交法庭的控罪書,呈堂文件證物約有2,300頁,並有6次共166分鐘的警誡錄影會見片段。廉署人員昨指案件仍繼續調查,未肯透露案中84名證人的身份,但據知並不包括廉署早前拘捕的高級督察陳嘉健及警員鍾文浩。
吳、欒、謝在庭上聽取各項控罪後,逐一表示明白,並由大狀代表表明願意遵守控方開出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居於報住地址及不得干擾證人列表中首59名證人,當中包括市民、公務員,以及10名警務人員。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5年11月29日至今年1月24日間,串謀使吳先後6次收受欒及謝提供共78萬元賄款,作為吳向欒及謝披露警方調查上述兩夜店的機密資料,並向他們提供意見或協助的報酬。
吳另被指於今年1月11日,接受一名女子提供免費性服務,作為他向欒披露警方調查兩間夜總會,並提意見的報酬。控罪又指吳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沒有就處理兩間會所的警方檔案時,申報利益衝突;沒有放棄參與商議、決議和調查涉及兩間會所的刑事罪行;及向兩會所提供意見,以逃避警方針對會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等。
案件編號:ESCC29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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