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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稱方案年底拍板 料3年內撤MPF對沖研立法要僱主儲蓄 增資助中小企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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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26日 21:35
2017年10月2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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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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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取消強積金對沖爭議多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年底前會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拍板,但由於涉及修例,包括立法規定僱主每月儲蓄應付新增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樂觀估計最快3年內落實推行。政府曾表示願意加碼資助僱主過渡,羅致光透露新增資源會集中火力協助中小微企,而資助一定會設有年期。
記者:盧文烈 王家文
羅致光承認,取消強積金新方案若要達成勞資雙方共識難度很高,取消對沖僱主需額外撥備,政府正研究立法規定僱主須每月儲蓄,商界曾提出額外供款1%,羅致光認為可以考慮。
或沿強積金供款模式
羅致光透露,現時即使強積金可以對沖,仍有三分二僱主在對沖後需真金白銀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差額,金額相等於遣散費及長服金總支出六分一。他期望,即使日後僱主額外儲蓄不足以完全支付新增的遣散費及長服金開支,差距也不會很大,「希望僱主嘅補貼唔會多過依家嘅水平」。
當局其中一個考慮方向是以強積金供款模式協助僱主儲蓄,但強積金常被質疑收費高、回報低,羅致光指,強積金近年已作出多項改革,包括推出預設投資策略,就基金收費設上限,日後取消對沖再配合「積金易」中央電子平台,強積金全自由行便可緊接上馬,屆時管理費有望大幅下調,增加打工仔投資回報。
除規定僱主必須撥備,上屆政府也預留79億元在未來10年補貼僱主部份額外支出。羅說,政府願意承擔更多,「但資助期一定有年限」,新增資源會集中協助中小微企以及某些特定行業。
羅致光又透露,由於維持以月薪三分二計算離職補償,因此降低39萬元離職賠償上限是合理的做法,但他保證即使上限調低,也不會影響員工原有年資可獲的補償。
羅致光指,取消對沖涉及的法例修訂非常複雜,樂觀估計最快3年內落實推行,他會盡最大努力在任期前完成工作,「唔想產生政治不確定性」。
取消對沖有助打工仔累積強積金,但羅致光坦承,在現行政策下,當市民退休後累計了一筆強積金,卻因資產超出上限,不符合條件申領其他保障,「法例上規定佢要儲錢,但之後反而對佢好不利,呢個就唔係一個合理政策」。他指,對中收入或基層市民而言,即使強積金供款累計有數十萬至百多萬元,這個金額水平也不足以有一個舒服的晚年,「如果能夠透過公共年金,加上長者生活津貼,佢哋基本生活保障就會好好多」。
公共年金明年中出台
公共年金計劃明年中推出,屆時高額長生津也會出台,被問及長生津會否豁免計算年金入息及資產,羅表示細節可作探討,但要待年金方案落實,「當方案細節出,我哋就可拍板,究竟個配套可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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