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服令及緩刑,但律政司成功覆核刑期,三子被上訴庭改判即時入獄。三子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黃、羅昨在律政司不反對下,獲准保釋等上訴。入獄兩個多月後暫獲自由,黃表示:「政府能困住身體,不能困住思想。」終院將於下月7日聽取三子的上訴許可申請。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上訴庭於今年8月17日改判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分別入獄6至8個月。經過69天牢獄生涯,黃、羅昨獲終院批准保釋等上訴;至於周永康,羅指周明年9月準備到美國升學,權衡後決定不提出保釋,但繼續上訴。
黃之鋒昨步出法庭後表現精神,稱暫難講上訴勝算,因另有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在身,或於今年再入獄,「已有心理準備,第二次監禁可能喺一段短暫嘅時間就會嚟」。黃重申無悔重奪公民廣場,盼藉這短時間自由與親友相聚,透露香港眾志會積極部署港島區補選。黃於本案入獄前,已在高院就佔旺案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待法官陳慶偉審畢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後判刑。黃感謝入獄以來,父母、女友及香港公民社會同路人支持,指日後或有更多年輕人入獄,但他會堅持信念,於民主路上與港人同行,面對威權體制不屈不撓。
終院下月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羅冠聰一直保持微笑但面露疲態,坦言監獄環境陌生需時適應,保釋後盼多抽時間陪家人,笑言過去一段時間對得黃太多,「呢段時間都應該唔好見咁多」。保釋聆訊僅約20分鐘,控方不反對黃、羅擔保外出,法庭批准兩人各以5萬元現金保釋,黃父黃偉明及羅母各再交出5萬元人事擔保;兩人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住在報稱的地址,並承諾準時出庭。
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基於案件涉公眾利益及廣泛重要性,排期於11月7日聆聽上訴許可申請,明言希望盡快處理許可申請。法庭傳譯昨聽到排期於下月7日時,也不禁說:「7號?咁快?」馬官要求雙方呈交書面陳詞,三子於10月30日向律政司及法庭呈交上訴文件,律政司則在11月3日回覆;上述指示亦適用於沒申請保釋而未有到庭的周永康。
有法律界人士指,一般的終院上訴聆訊需排期3至4個月,今次只個多月便可開庭處理,明顯較其他案件快,但他指11月7日不會將上訴許可申請及正審一併處理,因終院慣常僅派3位法官聆聽上訴許可申請,正審則5人,相信若批出上訴許可,需排期處理正審。
三子陸續於上月提出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據了解,羅冠聰爭議上訴庭是否有權於刑期覆核案件中,就原審裁判官未有提出、且對他不利的事實作裁決,並要求終院釐清上訴庭在甚麼情況下可運用該權力。黃之鋒亦將爭議上述法律觀點及判刑是否過重。
案件編號:FAMC31&33/17
上訴庭於今年8月17日改判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分別入獄6至8個月。經過69天牢獄生涯,黃、羅昨獲終院批准保釋等上訴;至於周永康,羅指周明年9月準備到美國升學,權衡後決定不提出保釋,但繼續上訴。
黃之鋒昨步出法庭後表現精神,稱暫難講上訴勝算,因另有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在身,或於今年再入獄,「已有心理準備,第二次監禁可能喺一段短暫嘅時間就會嚟」。黃重申無悔重奪公民廣場,盼藉這短時間自由與親友相聚,透露香港眾志會積極部署港島區補選。黃於本案入獄前,已在高院就佔旺案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待法官陳慶偉審畢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後判刑。黃感謝入獄以來,父母、女友及香港公民社會同路人支持,指日後或有更多年輕人入獄,但他會堅持信念,於民主路上與港人同行,面對威權體制不屈不撓。
終院下月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羅冠聰一直保持微笑但面露疲態,坦言監獄環境陌生需時適應,保釋後盼多抽時間陪家人,笑言過去一段時間對得黃太多,「呢段時間都應該唔好見咁多」。保釋聆訊僅約20分鐘,控方不反對黃、羅擔保外出,法庭批准兩人各以5萬元現金保釋,黃父黃偉明及羅母各再交出5萬元人事擔保;兩人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住在報稱的地址,並承諾準時出庭。
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基於案件涉公眾利益及廣泛重要性,排期於11月7日聆聽上訴許可申請,明言希望盡快處理許可申請。法庭傳譯昨聽到排期於下月7日時,也不禁說:「7號?咁快?」馬官要求雙方呈交書面陳詞,三子於10月30日向律政司及法庭呈交上訴文件,律政司則在11月3日回覆;上述指示亦適用於沒申請保釋而未有到庭的周永康。
有法律界人士指,一般的終院上訴聆訊需排期3至4個月,今次只個多月便可開庭處理,明顯較其他案件快,但他指11月7日不會將上訴許可申請及正審一併處理,因終院慣常僅派3位法官聆聽上訴許可申請,正審則5人,相信若批出上訴許可,需排期處理正審。
三子陸續於上月提出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據了解,羅冠聰爭議上訴庭是否有權於刑期覆核案件中,就原審裁判官未有提出、且對他不利的事實作裁決,並要求終院釐清上訴庭在甚麼情況下可運用該權力。黃之鋒亦將爭議上述法律觀點及判刑是否過重。
案件編號:FAMC31&33/17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