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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有空服員拒頂更被照肺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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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5日 22:35
2017年10月15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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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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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空中服務員在整齊亮麗的制服背後,與其他打工仔一樣辛酸。民航處對空服員休息時間有嚴格要求,法例有條文列明,機組人員有責任,當相信自己有機會受疲勞影響時拒絕執勤。不過工會指出,曾接獲快運空服員投訴,試過因拒絕執勤而被管理層「照肺」。
法例列明可因疲勞拒執勤
現時《民航條例》要求機組人員有責任,於相信自己有機會受疲勞影響時,拒絕擔任機組人員崗位,航空公司亦有責任監察員工疲勞狀況,並向民航處報告。民航處同時有制訂防止機組人員過勞的飛行標準指引,列明空中服務員的休息時間規定,包括在外站酒店的休息時間至少要滿10小時;每段當值航班之間的休息時間也須達12小時。
指引同時對空服員的休息日及當值時數有限制,連續14天內,空服員當值飛行時數不得超越105小時,其間不能連續工作逾6天;若連續28天計,當值時數不得超過210小時,其間須有不少於7天休息日。
但嚴格指引下,空服員仍有過勞情況,空勤人員總工會幹事王宇來指,當局規定的休息時間僅計及兩段當值飛行時段之間的時間,若空服員在港休息,休息時間更縮至11小時。該11小時尚未計算交通,回家梳洗及處理準備工作時間,實際作息時間不如想像般多。他曾接獲員工投訴,主管在空服員完成當日原定工作後,要求繼續頂更。空服員已提出因感疲勞而拒絕,結果被召回公司照肺。他促快運管理層改變思維,改善員工休息時間安排,並加快增聘人手。
■記者鄭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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