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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妹監護縱火智障兄感化官斥社署做法欠妥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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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4日 21:45
2017年10月14日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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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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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多次爆竊案底的中度智障無業男,稱因貪玩先後在清晨時分爆鎖闖入大埔祠堂「拜神」,又偷走廟宇的燭台和相片,還潛進巴士車長休息室,將紙張等物件放入微波爐後「開爐」導致小火警。涉案智障男早前認罪,法官昨得知社署委任同為智障的被告胞妹作其監護人後表擔心:「咁點算呀?」他要求控辯雙方搜集資料協助法庭處理案件,案件押後本月27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被告石有(37歲)17歲開始犯案,有14個爆竊及盜竊案底,多被判感化,2015年再因爆竊被定罪,判監5個月。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爆竊及縱火共5罪,暫委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原定昨日判刑。
官擔心:咁點算呀?
背景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中度智障,父母先後離世,剩下他與胞妹相依為命,但胞妹亦屬輕度智障,社署並無監護兩兄妹,反而引用監護條例委任胞妹作為被告監護人。律師指本案性質嚴重但案情並不嚴重,被告只是貪玩才犯案,加上他有智障問題,望獲輕判。
惟練官更關注被告的情況,「個監護人係輕度弱智嘅妹!咁點算呀?唉……」他透露感化官也批評社署處理方法欠妥,更一度追問控辯雙方,除判監「仲有乜嘢我哋可以做到幫佢」。練官擔心被告住處擠迫,卻喜歡燒香,「遲早嚟一次大件事」;認為被告十分值得同情,想提供協助,奈何「唔知點做好」,決定再押後案件,再索感化官報告及要求控辯搜集資料,協助法庭。
社福界立會議員張超雄批評,社署沒理由將被告的監護權交予同屬智障的胞妹,指社署應將監護權「孭上身」,責無旁貸;又指判監無助被告更新,應為他安排於庇護工場式的地方工作,學習手藝,讓他有精神寄託,晚間則入住輔助宿舍,再由社工和如臨床心理學家和職業治療師跟進。
案情指大埔大埔頭村的祠堂「敬羅家塾」大門密碼鎖先後於去年10月5、7和11日被毀壞,一對20厘米高的金色燭台不翼而飛;同月6日,大埔元洲仔里的大王爺廟亦被爆竊,圍牆上玻璃被破壞,7幅具大王爺廟歷史價值、總值70元的照片被盜。
今年3月10日凌晨4時許,大埔頭路巴士總站休息室的密碼鎖被毀,微波爐冒煙,內有一叠巴士司機出勤表和一個膠樽正燃燒,幸職員及時發時用水救熄。閉路電視拍下被告撬開休息室門犯案。
被告稍後被捕,警誡下稱因貪玩犯案,指入祠為拜神,看到廟宇內的照片很美故拿走,燭台拿回家用來拜神,並因在電視看過將紙張放入微波爐內會着火,因此照做。
案件編號:DCCC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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