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到日本旅行,許多人都會購買一些藥物「看門口」,但只能自用不可販賣,出售隨時犯法。警方與衞生署展開聯合行動,在尖沙嘴兩間美容院搜獲白瓜子、含有第一部毒藥成份麻醉膏,含鎮靜劑成份的危險藥物,同時亦撿獲大批來自日本的止痛藥、感冒藥及眼藥水,由於該批藥物未有在香港註冊,懷疑並非自用,撿走進一步調查。
警方在樂道及加連威老道兩間美容院分別拘捕姓吳(35歲)及姓周(50歲)女子,分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有危險藥物。行動中,在樂道的美容院撿走6支麻醉膏,當中含有第一部毒藥成份,而加連威老道的美容院內,亦撿獲450粒白瓜子及20粒含鎮靜劑成份的危險藥物,總值約11,200元。另於店內撿獲大批來自日本的止痛藥、感冒藥及眼藥水。
港人遊日本購買藥物普遍,但大都因未在港註冊,所以只能自用不可販賣。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在樂道及加連威老道兩間美容院分別拘捕姓吳(35歲)及姓周(50歲)女子,分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有危險藥物。行動中,在樂道的美容院撿走6支麻醉膏,當中含有第一部毒藥成份,而加連威老道的美容院內,亦撿獲450粒白瓜子及20粒含鎮靜劑成份的危險藥物,總值約11,200元。另於店內撿獲大批來自日本的止痛藥、感冒藥及眼藥水。
港人遊日本購買藥物普遍,但大都因未在港註冊,所以只能自用不可販賣。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