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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會入稟追梁游186萬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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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4日 21:35
2017年10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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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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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風波,由終院拒絕受理兩人上訴而終結,兩人的議會之路正式完結。立會行管會日前入稟區院,向梁游追討議員酬金,以及預支的辦事處營運等開支共185.9萬元。游回稱指暫未看到還款理據。
未能支付或申請破產
游指要待收到有關法律文件後再與律師商討對策。梁則稱會做合理的事回應。若法庭聲明兩人須支付行管會185.9萬元,而最終未能付款,行管會有權申請兩人破產。原告立會行管會指,兩被告於去年9月4日當選,惟10月12日首次立會會議,秘書長裁定無權為兩人監誓,主席梁君彥同月18日裁定兩人宣誓無效,但准許兩人再宣誓。時任特首及律政司司長同日緊急入稟高院,挑戰梁決定。訴訟仍待裁決之際,人大於11月7日釋法。
其後高院裁定梁游拒絕宣誓,取消兩人議員資格;上訴庭於11月30日駁回兩人上訴。行管會指兩被告於去年9月22及26日各獲行管會預支83.4萬元,包括辦公室營運、娛樂及交通使費共45.9萬元,添置設備和電腦的費用共37.5萬元;至10月28日,行管會向兩人發放10月份薪酬各9.5萬元。行管會指因上述宣誓事件,梁游從未就任立會議員,無資格取得福利,故須交還薪津;又指梁游僅以信託形式管有薪津,因未就任議員故須交出託管款額。行管會於去年12月5日至今年8月29日4度要求梁游還款不果,遂興訟追討。
至於早前同被法庭撤銷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立會秘書處指已就4人薪津問題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意見,有待開會討論。
案件編號:DCCJ4497/17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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