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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未立法 申請言之尚早 官指暫難言違憲 拒受理一地兩檢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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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28日 06:35
2017年09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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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硬銷高鐵西九站一地兩檢方案,將本港鬧市內範圍撥歸內地管轄。有市民質疑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原則,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接納政府一方說法,認為方案仍未進行人大常委審批及本地立法,提覆核言之尚早,拒絕受理申請。法官又指,即使《基本法》內列明修法不得與中央對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但此條文的真正意思亦受制於釋法。
記者:楊家樂
法官周家明於判詞中指出,假若申請司法覆核人士所針對的,只屬中段或程序上的決定,並無決定性或實質後果,而相關的法律或實際事件並未發生,法庭會視之為過早申請而拒絕受理。
指未影響申請人權益
法官又指,法庭只可事後聲明某項已經立法通過的法律條文因違憲而無效,而不能事先阻止立法機關制訂違憲的法律。
法官表示,雖然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於今年7月25日通過落實一地兩檢安排,但同時清楚表明要經過「三步走」方式,即先由內地與港府達成合作安排,交人大常委確認,再進行本地立法,才能正式實施。因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只屬中段而非實質的決定,並未影響本案申請人的權益。
代表申請人郭卓堅、呂智恆及李嘉廉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力陳指,根據政府官員的公開講話,特首的決定已屬最終定案,不可逆轉。不過,法官認為特首只是提出動議,一地兩檢最終如何落實,並非由港府一方說了算,也要視乎「三步走」能否完成及其內容如何,加上未進行立法,現階段難以肯定一地兩檢安排是否違憲。
李柱銘早前於聆訊中直指,無論方案最終內容及形式如何,必會違反《基本法》內有關香港除國防及外交事務外可享高度自治、擁有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以及實行本港原有法律的條文,並引述第159條指《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稱會否釋法屬未知數
法官於判詞中回應,指根據終審法院早前就梁游宣誓案的判決,人大常委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寬泛和不受制約,並且可以就立法作解釋以闡明或補充法律。
人大常委屆時會否以釋法完成一地兩檢安排仍屬未知數,甚至人大常委的決定本身或已可被視作釋法,故現時難言一地兩檢會違反《基本法》。法官續指,即使李所引述的第159條,其真正意思及效果,同樣受制於人大釋法。
案件編號:HCAL453&4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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