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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去年1月26日港大校委開會,議程之一是討論學生倡改革《香港大學條例》,會議由李國章主持,馮敬恩有份出席,場外大批記者及學生守候會議結果。惟會議結束後校委會取消見記者,保安築起人鏈護送李國章及紀文鳳等校委離開,學生見狀即要求對話,觸發圍堵事件。
馮:唔好畀李國章走
首被告馮敬恩於李國章附近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人群擠向李,有人拉扯李的肩膀和手臂一下。李在護送下退回大樓,保安擋在玻璃門前。馮稱取回個人物品,當門稍開時,馮大叫:「有冇人要入去搵李國章呀?」馮說畢即拉扯大門,其他示威者協助,最終導致大門鋁框變形。
紀文鳳被人群推至大樓對開草地,報稱頭暈不適。救護員到場,有示威者阻攔救護員和擔架。次被告李峰琦用雙手及身軀壓着擔架床,紀要步行上救護車。裁判官裁定馮恐嚇罪不成立,因馮使用第三身的「佢」而非「你」,不肯定「隊冧佢」是否說給李聽。馮另被裁定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李則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
■記者歐陽聯發
馮:唔好畀李國章走
首被告馮敬恩於李國章附近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人群擠向李,有人拉扯李的肩膀和手臂一下。李在護送下退回大樓,保安擋在玻璃門前。馮稱取回個人物品,當門稍開時,馮大叫:「有冇人要入去搵李國章呀?」馮說畢即拉扯大門,其他示威者協助,最終導致大門鋁框變形。
紀文鳳被人群推至大樓對開草地,報稱頭暈不適。救護員到場,有示威者阻攔救護員和擔架。次被告李峰琦用雙手及身軀壓着擔架床,紀要步行上救護車。裁判官裁定馮恐嚇罪不成立,因馮使用第三身的「佢」而非「你」,不肯定「隊冧佢」是否說給李聽。馮另被裁定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李則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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