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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180次 再揭過期肉醬爛番茄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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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14日 21:35
2017年09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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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因投訴惠康超市150次而被稱為投訴王的張均良(57歲),昨在法院敗訴,法官裁定惠康19張傳票全部罪名不成立。張均良強調自己絕非存心搞事,只因超市長期沒有正視售賣過期食品問題,他氣憤才屢屢投訴,他認為自己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並指縱然敗訴,日後仍會繼續監察超市有否售賣過期食品,為民請命。
《蘋果》早前相約投訴王在一間快餐店做訪問,記者先到,但未見其人,老遠已聽到他講電話時的超大嗓子,張甫坐下便說:「我今朝先喺附近幾間(超市)睇完,仲有問題食品!」張於去年5月至7月期間,先後向食環署投訴惠康超市共150次,但張受訪時更正:「應該有180次,有啲未上(法庭)」,他指每次通知食環署都要等候4至6小時才有職員到場。外界好奇張是否與惠康有深仇大恨,讓這位退休人士耗費大量精力時間去不斷投訴,張承認是在兩年前與惠康「結怨」。
他指2015年曾於西九龍中心惠康分店發現過期長達半個月的豆腐花,他聲稱出於好意通知職員,但經理到場後即把貨物拿走,其間還有人抓傷他手臂。張自言「講人情」當時沒有報警,但其後他又在同一分店與惠康職員發生肢體碰撞,張終於報警,但警方到場調查後,以他沒明顯傷痕為由不受理。與超市雖有恩怨,但張強調投訴只因公眾利益,認為自己處事公平。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9月7日,張帶記者到南昌邨惠康超市視察,他在貨架仔細查看後,不久便找到一包已過期5天的回鍋肉醬,他指這正好證實超市過期食品問題仍存在。
他又發現同一超市貨架上部份番茄已微變黑,並至少兩盒雞蛋有破損致漏出蛋汁。張強調絕非吹毛求疵:「我唔係特登搵錯處,事實啲產品係壞㗎嘛!」他重申對超市沒正視售賣過期食品問題感到氣憤,並指超市售賣貨品中以冰鮮雞的標籤較常出現問題,「好多生產日期、到期日都冇咗」,尤其特價品貨架上常見過期食品,故超市有欺負眼力欠佳的長者之嫌。
對外界稱他「投訴王」,張一笑置之,堅持自己「只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又強調從無藉此勒索他人,反而因此破財,因過去一年多他為了向食環署投訴,累積已花了4千多元買有問題超市食品,但這些食品不是已過期就是有問題,致他蒙受損失。他強調會繼續留意惠康的食品質素,有問題必會再投訴。
■記者張珮琪、潘婉玲、麥超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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