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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交代撰判詞法官 大狀指罕見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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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12日 06:35
2017年09月1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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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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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反東北案的判詞同樣由改判雙學三子入獄的3名上訴庭法官撰寫,但昨日的判詞未見炮轟「歪風」,亦有別於3周前三子的判詞,本案既無交代由那位法官撰寫判詞,亦沒有交代個別法官的看法。有執業近30年的大狀指出,上述情況罕見,因判詞一般由一名法官主筆撰寫,其餘法官即使持有相同意見亦會簡述「同意」。資料顯示,過去3年上訴庭的判詞,有99%寫明由那位法官撰寫。


本案同由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潘兆初及彭偉昌審理。有大狀指,法官的職能在於分析案件,高級別法院有3位或5位法官,目的是多角度分析。若持不同意見,法官可以執筆撰述;即使意見相同,法官間的思路仍有別。


大狀質疑完全不交代,「係咪有咩唔見得光?」大狀又指,法官於庭上所作的回應其實已反映其立場,不應在寫判詞時忽然「聲音經過特別處理」。


翻查數字,過去3年上訴庭共有222宗刑事上訴聆訊由多於一名法官審理,只有兩宗案件的判詞沒交代由那位法官撰寫,佔全數不足1%。


其中一宗危險駕駛上訴案件,負責的是楊振權、潘兆初及張澤祐;另一宗販毒上訴案則是副庭長倫明高及法官麥機智。


LegCo串錯Lego

另外三子的英文版判詞在中文版刊出後一段時間才面世,昨日的判詞則中英文版同時頒下,惟即使改判監的決定距今已27天,英文版仍有錯字,其中一個「LegCo(立法會) Square」字誤寫為「Lego(樂高) Square」。


■記者歐陽聯發、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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